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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迅速发展,金融衍生交易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上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金融产品之一。但在发展和运用的过程中,金融衍生工具高度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也使包括法律在内的多个领域都面临着巨大的冲击与挑战。本文通过对国际衍生交易界权威的全球性组织一国际互换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组织)所制定的系列标准化协议及其项下条款的介绍及对其在各个不同法域下的效力展开的讨论,探讨了ISDA协议下包括净额结算和信用支持文件在内的条款的法律效力及其对中国金融衍生交易相关法律制度的影响。
本文第一章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概述,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特征和种类进行了简要介绍。提出了金融衍生工具具有杠杆效应、虚拟性、高风险性和设计的灵活性等特点:并介绍了衍生工具按照交易方法可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四类,按照交易地点可分为场内交易的和场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两类。
第二章介绍了国际互换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组织)及其主要协议。概述了ISDA组织的历史沿革、现状、目标和成果,并对ISDA文件群下的主协议、主协议附件、交易证实书、交易定义文件和信用支持文件等文件进行了简要介绍。
第三章对ISDA协议项下包括净额结算和信用支持安排在内的诸多条款在各个不同法域下的法律效力展开讨论,以美国和加拿大相关法律制度为例,分不涉及破产的正常履约情况和涉及破产的非正常履约情况两种状况,对ISDA协议项下的净额结算和以《纽约法下的信用支持附件》为例的信用支持文件条款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研究。同时,对净额结算条款还根据运用情况的不同分为支付净额计算和终止净额结算两种类型进行讨论。
第四章研究了ISDA协议对中国金融衍生交易相关法律制度的影响。首先通过对株治事件、中航油事件、中盛粮油事件和国储铜事件等国内知名企业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惨痛教训的回顾,说明了建立和完善金融衍生工具相关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介绍了我国会融衍生交易立法的沿革,以及金融衍生交易相关法律制度的现状。对ISDA协议下净额结算条款和信用支持文件在中国法下的运用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对我国破产、担保等方面法律制度以及司法实践对ISDA协议相关条款的态度做了探讨。文章最后试对建立和完善中国金融衍生交易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