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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隐私权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公众人物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需对自己的隐私权做出一部分让渡,但是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不能成为肆意践踏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借口。目前,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侵权案件越来越多,而我国相关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却非常滞后。美国等先进法治国家均通过相应制度对公众人物隐私权进行规定,而在我国,学界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研究仍存在诸多不足。因此,面对现状,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从界定公众人物入手,进而对公众人物的类型进行了分析,通过考察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有关国家对隐私权及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立法、司法和我国的现状,提出限制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要依据,接着探讨了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内容和底线,最后,本文从立法、司法、社会途径三个方面提出了如何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保护和限制的建议。本文的结论是,对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应给予必要的限制,但此种限制不应无限扩大化,应给予适当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