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公民环境意识的逐步觉醒,环境保护逐渐成为公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环保成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最活跃的领域。良好的公众参与将有效促进环境利益表达,保障公共环境权益,弥补以政府主导的环境治理结构的不足。但是从我国近几年不断发生的因“邻避效应"引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不难反应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这些问题产生的内因是什么,通过什么途径来提升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效力?这些成为本文研究探讨的重点。本文在对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综合分析与评述的基础上,阐明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参与范围及功能意义,特别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发展做了梳理。在尝试对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主体、范围、方式和过程等进行对比分析的同时,通过实际的案例总结提炼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在对问题产生的内因做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提出通过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多元化模式,以提高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本文认为,影响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有效性的主要内因在于制度的顶层设计存在缺陷,公众的环保意识与行动力存在矛盾以及民间环保组织基础薄弱,这些导致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存在“主体局限、方式单一、范围狭窄、过程不全"的问题和短板。为此,本文认为,必须丰富和完善公众参与的主体、方式、范围和过程,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力量等途径,建立包含公众参与“主体多元化、范围多元化、方式多元化、过程多元化”在内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多元化模式,以有效提升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