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舆论是传媒阵地上的一股新兴力量,是重要的民意表达形式,对司法活动的影响越来越重大。近年来已经出现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在铺天盖地的网络民意面前,司法似乎有些手足无措,展示给外界的更多是冲突与对立。在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与司法的关系未得到很好处理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和司法之间的矛盾由此也显得更为突出。如何在新的媒介环境下消除网络舆论与司法间的紧张关系,积极避免网络舆论干涉司法的独立性,又能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促进司法的进步和科学发展,成为公共管理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从网络舆论监督司法,造成了正负两种影响的现状展开,分析了网络舆论超越传统媒体占据舆论监督制高点,且能够在司法活动中掀起轩然大波的原因,探析了网络舆论影响司法的路径:网络舆论的产生——“议程设置”将个案转化为社会公共事件——内外“震撼效应”形成合力作用司法结果,并分析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做法。在此基础上,提出协调网络舆论与司法关系的具体措施,强调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健全和落实各项司法制度,确保司法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建立健全吸收民意的机制等,倡导司法机关主动接受网络舆论监督,面对网络舆论时敢于发出正面和自己的声音,能协同运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培育网民的法律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