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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地理环境的能动反映。对斯文·赫定对新疆的地理认识进行探讨,是研究地理学史的需要,同时也可为研究中亚探险史和新疆认识史提供方便。作为一位有着相当地理学专业背景的探险家,斯文·赫定对新疆的考察与认识,直接建立在此前欧洲新地理学出现和中亚地理考察热兴起的基础上。此外,再加上斯文·赫定自身的经历与训练,就共同组成了这位探险家认识中亚、认识新疆的基础。在上述基础上,斯文·赫定展开了对新疆的五次考察。经过这五次考察,斯文·赫定对新疆的地理认识被如实地反映在了他的考察著作里。这些认识可以被归纳为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两方面。自然地理认识主要包括对冰川、沙漠、湖泊、河流等方面的认识,人文地理认识主要包括对民族、聚落、人口等方面的认识。斯文·赫定对新疆的地理认识的特点,可以被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从整体上看,其认识较为全面;第二,从整体上看,其认识更加偏重于自然地理方面;第三,就单个认识而言,其认识常有实测数据作为支撑;第四,就单个认识而言,其认识往往较为准确。按照当下地理学的标准,斯文·赫定的认识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不过不论正确与否,他的认识都无疑是后人前进路上的不可跳过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