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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经常涉及的一个重要原则,由于该原则在适用时难免会带入主观判断因素,造成权利边界的模糊,自诞生以来,这一原则就一直备受争议,对其具体适用标准至今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在药品专利侵权案件中,除了等同原则本身存在的问题,制药技术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以及药品专利的特殊性也将对等同原则的适用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使得现有等同判断标准出现不能完美适用的情形,药物之间不同配比引起的整体药效的变化影响等同范围的确定等。除此之外,药品专利领域中社会公众与专利权人之间的激烈利益博弈,以及我国医药行业现状和政策影响也将加剧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适用等同原则的难度。因此,深入分析研究等同原则在药品专利案件中的适用规则,将有助于法官正确应对此类问题,提高法院的审判质量。同时也将有助于进一步细化现有等同理论,完善我国侵权认定理论和侵权抗辩规则体系,全面提高我国的专利保护水平。本文着重针对药品专利的特殊性对等同原则适用产生的负面影响,分析研究在此领域对该原则应当做出何种调整,以求消除此类影响,完善现有理论体系,保证我国医药行业的更好发展。全文共分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部分由四个章节组成。第一章首先对药品专利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其次从专利客体本身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两个角度出发详细阐述了药品专利的特殊性,为后文的论述展开做好铺垫。第二章在第一章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案例,分析药品专利的这些特殊性对等同原则的适用可能产生的影响,总结出等同原则在此领域适用的困难之处在于:药品专利技术的复杂性使得等同判定的三一致标准不能完美适用;药物配比的不同功效影响等同范围的确定;利益博弈和政策影响使得等同原则适用的宽严程度难以把握。第三章对应于等同原则适用存在的问题,分为等同范围的界定、等同判断标准的选择、等同原则适用的限制这三个部分分别进行论述。每一部分结合国内外现有规定及实践做法,具体针对现有争议的观点进行分析比较,研究等同原则在此领域应当作出何种合适的调整。第四章在前文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关于等同原则的规定,参考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现状,总结并提出等同原则的具体调整对策,以期完善现有等同理论,满足相关行业的发展需要。具体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改进:考虑技术发明思想的实质含义;限制数字技术特征的等同适用;将已知可替换性标准作为三一致标准的补充判定标准;提高专利权人对等同技术的可预见性要求;扩大适用禁止反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