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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租赁行业迅速发展,租赁业务对企业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影响越来越受关注。一直以来我国采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6)要求企业租赁业务采用双重租赁模型,将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这种分类体系下,承租人对租赁的分类存在较大的操作空间,承租人可以通过大量确认经营租赁隐匿负债,美化公司财务指标。为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2016年发布的国际租赁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单一租赁模型,经营租赁的资产也要纳入财务报表。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趋同的背景下,为了弥补旧租赁准则的不足,在借鉴新国际租赁准则并考虑我国实际情况后,财政部于2018年12月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较旧租赁准则变化较大,对租赁业务占比较高的航空企业影响较大。本文以春秋航空为例,研究新租赁准则对航空企业的影响,研究发现:(1)春秋航空在实施新租赁准则后会计处理会发生变化,进而影响春秋航空的财务信息。其资产和负债会增加;利润表上的费用会呈现出前高后低的特点;在现金流量表中,原本的租金支出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变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在租赁期前期,企业所得税会减少,但总体金额不变。(2)受新租赁准则对财务信息的影响,春秋航空的经营模式也会受到影响:由于财务指标的变动以及经营租赁资产负债上表,春秋航空的融资难度可能会增加;由于经营租赁表外融资优势的消失,春秋航空可能会改变飞机引入方式;在利润受到冲击的情况下,春秋航空可能会优化航班设计以及优化航线网络建设来缓解新租赁准则对利润的影响。在新租赁准则可能对春秋航空造成不可忽视影响的情况下,春秋航空可以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来缓解新租赁准则造成的影响:在新租赁准则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春秋航空应加强会计系统建设并提前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改善现有融资方式,在准则未正式实施期间逐步改进飞机引进方式,合理利用新准则中的豁免条款灵活制定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