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治理中的非正式权力运作机制研究——以湘西北平村“做工作”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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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庄治理中,不仅有自上而下的正式权力,而且交织着多重非正式权力。与正式权力的文本性、科层化不同,非正式权力的运作借取的是传统的本土性资源,遵循地方性规范。在日常生活互动中,村干部往往把人情、面子等非制度性要素纳入到治理中来。正是源于对地方性规范的共同认知,非正式权力的运作才区别于正式权力,更凸显其灵活性、策略性、复杂性。  本文以税费改革为分界,试图通过对平村“做工作”的事件记述,勾勒出村庄治理中非正式权力运作的变迁图景,揭示出当下村庄治理的实然状态。  本文认为,税费改革前,村庄治理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农业税征收、计划生育上面。在平村这两项工作完成的效果很好,原因在于,一方面是村级权力的非正式运作,即给群众“做工作”;另一方面是这些工作具有合法性,并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群众的工作好做。二者的结合导引出“做工作—国家暴力”模式,在“国家运动”面前,农民底层反抗的力量是弱小的。  税费改革后,村干部从征税的压力中解脱出来,计划生育工作也因村民生育观念的转变而不成难题。吊诡的是,村干部越来越难当了。在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及上访等事件上,群众的工作很难做。一是可利用的“本土性资源”越来越少,乡土社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二是村干部缺乏常规的、制度性的治理手段。二者的结合导引出“做工作—给好处”的模式,村庄治理逐步呈现出无序化的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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