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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业产业化的进行、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城市化进程的提速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进行流转应运而生。从实际效果来看,农地流转有力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流转过程呈现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在贫困山区表现的更为突出。可当前的农地流转相关研究文献主要把研究的注意力集中在中东部等发达地区,对贫困山区的农地流转问题关注度不足。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选取彭水县龙射镇东方村这个典型的贫困山区作为个案深入研究,并形成了以下结论:
(1)贫困山区农地流转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农户农地流转行为表现山很强的自发性;流转过程缺乏显化的市场价格符号;流转后的农地经营模式和种植结构一般没有很大变化,也就是说农业结构没有很大调整;农村地缘、血缘、亲缘关系对农地流转有较强的作用力。
(2)与发达地区相比,贫困山区农地流转对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绩效作用相对较弱,但仍然产生了一些积极效应。首先,农地流转使贫困山区稀缺的农地资源的配置更趋优化,提高了农地的利用效率;其次,农地流转释放了贫困山区一部分剩余劳动力,这一方面为贫困山区农地流转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实现了贫困山区农户的增收。
(3)贫困山区农地流转实践过程呈现出一些问题,比如农地流转不足、农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地流转“弱市场化”等等,致使这些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农户主体层面的原因也有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层面的原因,但归根结底是制度层面上的原因,我国农地产权属性不清、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农地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农地流转主体利益保护机制缺失,都是导致贫困山区农地流转问题的深层次障碍。
(4)基于贫困山区当前农地流转实践所呈现出的问题,本文认为今后推进贫困山区农地流转实践,必须要把握好几个基本政策出发点,那就是农地流转不能导致农民生存的困难、不能导致农用土地的流失,农地承包经营权不应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农地流转应是农户家庭成员的共同意愿。
(5)破解贫困山区农地流转问题,必须解决好几个基本问题:一是农业的弱质性问题,二是贫困山区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三是贫困山区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就业转移问题。为此,本文提出了提高农业风险防范能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剩余劳动力转移力度等破解贫困山区农地流转问题的政策设想,并从政府职能视角,贫困山区政府必须搞好服务定位,规范农地流转,并适时地逐步引入农地流转的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