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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及人口快速增长,资源约束不断加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生态文明建设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土地整治是通过对土地功能和土地效用进行改造的一种建设活动,可有效缓解人地矛盾及改善生态环境。赣州位于江西省南部,是典型的丘陵山地。赣州市正处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整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三五”时期,人地矛盾突出以及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保障发展和保护生态的矛盾更加凸显,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任务更加艰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与土地整治都是保障赣州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与土地整治是相辅相成的两项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土地整治潜力是江西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支撑。目前对土地整治潜力的研究大多关注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对土地整治生态文明评价研究较少,缺乏土地生态修复潜力研究。基于此,本文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视角,结合赣州市土地利用现状,以及新形势下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和研究进展后,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法,扣除不符合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潜力指标,从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复垦以及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四个方面分析赣州市土地整治潜力,重点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潜力的分析,提出了新时代土地整治潜力研究的新要求,最后在遵循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发展的原则下对赣州市生态修复进行分区。研究结果如下:1、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背景下农用地整治规模为359915.13公顷,农村建设用地可整理规模为15373.41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可开发总规模为43720.22公顷,可复垦土地总规模为4613.36公顷;2、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条件下,赣州市以乡镇为单位,构建以东北片区、西北片区、东南片区和西南片区等4片区为主体,根据区域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构建以流域为导向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布局;3、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背景下的土地整治目标为:保护生态环境、新增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