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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全球行政改革浪潮的背景下,公共服务PPP模式在世界各国得以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12月末,PPP类项目共计14424个,总投资额18.2万亿元。(1)由于公共服务PPP模式在我国应用较晚,目前主要是依靠政府的内部监督和政府对项目的监管。政府既参与项目建设,又是项目监管的主体,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因此,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尚且缺乏除政府以外的其他主体加以监督,监督机制亟待完善。本文从以下七章节内容研究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的监督机制:第一章为绪论。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选题意义、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为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的理论分析。对PPP模式定义、特征和分类,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的内涵加以界定,梳理了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的三大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治理理论和行政监督理论。第三章为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机制的现状分析。系统地介绍了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的发展历程、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机制的现状以及国外公共服务PPP模式的发展现状,指出了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机制的主要问题。第四章为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的机制架构。分析了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的主体和客体、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的内容和方式以及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的必要性。第五章为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机制的案例分析。对苏州市吴中静脉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案例进行了分析,介绍了该项目的情况和项目运作模式,总结了该项目监督机制的成功经验。第六章为构建和完善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机制的对策。指出了对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的项目要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指出了构建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机制的对策,提出了加强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监督的保障措施。第七章为本文的结论。对全文研究的内容加以总结,提出本文的不足,对我国公共服务PPP模式未来的发展和后续的研究加以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