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法制节目的美学研究

来源 :山西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iaoqiao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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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电视法制节目步入了繁荣发展的新时期。如何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以人为本,凸显法治精神,彰显人文关怀,满足受众日益多元化的审美需求,成为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创新发展的新课题。截止目前,全国开办了9个电视法制频道和200多个电视法制节目,在如今的电视节目中,新闻、娱乐、法制三个基本元素构建了电视节目基本框架,预示着电视业未来的发展方向。由此看来,电视法制节目方兴未艾,作为一支新生力量,日益成为学术研究关注的热点,但就目前的学科理论研究状况看,有关电视新闻的美学研究才刚刚起步,而从美学的角度去分析、研究、归纳电视法制节目的规律和特点,其成果更是寥寥无几,甚至对电视法制节目与美学结合起来作为研究课题的观点,持怀疑论者不在少数,加之电视行业的实践先于理论的特点,理论界对电视法制节目的美学研究大都缺乏美学观念上的整体宏观性把握,美学价值上的系统性中观分析,以及美学表现形式的微观层次的剖析,基本上处于一些零散的,分离式的个案分析。因此,进行电视法制节目美学方面的探讨研究既有可能,又有必要。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资料收集,针对个案进行分析、对比、归纳、整理,同时借助于数据统计、文本研读、田野调查以及问卷调查等形式,融会多学科理论,从传播学、新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统计学等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地进行剖析解构。广泛借鉴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哲学、文学、史学、美学等领域的表现手段,并结合自己多年的电视从业经验,试图以美学视角为切入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对目前的电视法制节目市场进行梳理与归纳,以求构筑一个美学研究的大致框架,具体体现如下:  第一部分通过对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界定、美学观念、美学价值的角度分析四个方面的论述,把追求真、善、美作为目标追求,把电视法制节目做的既“好看”和“有用”,又能使受众在获得满足的基础上,得到醒悟感的升华。着重从认知性与审美性、电视法制节目的审美规律、美学特征,以及从传播学、新闻学、符号学和社会心理学等角度出发,来阐述电视法制节目的审美追求;第二部分把电视法制节目的审美表现具体化为法理人性化、真实现场感、故事情节化、叙事情感化、细节形象化、话语平民化、娱乐实用化七个方面,试图把高扬法律精神和人文关怀作为电视法制节目的目标追求,引导受众透彻地学法、懂法、守法,通过对法制案件事实的过程分析和法律背后法理的阐释,运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来展示其来龙去脉,表达案件背后的法律含义,把“人文关怀”投身到寻常百姓。从本质上讲,电视法制节目就是寓“法”于乐,提供法律实用性服务与大众娱乐性需求,二者彼此融合,相互借重。文章认为“好看”是手段,“有用”是目的;第三部分运用电视法制节目的声音、画面、编排、主持人等结构元素实现审美创造,从而满足受众的审美愉悦,传播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最后在电视法制节目的审美实践中提出问题与应对之策,以此来全方位开发电视法制节目的表现手法,借鉴和引进其他艺术表达方式,让观众在审美愉悦中获得法理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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