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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国资委监管的所有央企开始全部实行经济增加值(EVA)考核,以引导企业进一步做强主业,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所谓经济增加值(EVA),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与该企业加权平均的资本成本间的差额,是为出资人创造的真正的利润。其最大的亮点在于不仅剔除了债务成本,还考虑了股权投资的机会成本,消除了在传统会计利润下企业认为“股东资本免费”的弊端。经济增加值作为一种企业业绩评价指标,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