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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The Sarbanes—OxleyAct),带来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监管制度变革,引发了世界各国证券监管部门对自身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以强化监管为核心的重新调整。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也出现了一系列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违法事件的屡屡发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严重缺位或失灵。内部控制是影响公司经营状况和会计信息可靠性的重要因素,一轮又一轮的造假丑闻使我国监管机构已经意识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2006年,为了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透明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借鉴了SOX法案,颁布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必须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并由注册会计师给予评价。这标志着我国也正式启动了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管制。
基于此,本文通过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制造业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进行统计分析,找出我国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内在动因,并就改进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提出建议。研究影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因素,可以推断出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披露的规律,藉此能够反推出企业没有公布于众的隐含状况,为监管部门提供有用的信息,使之有的放矢,加强监管,促进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整体建设。同时为认识决定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因素提供一些经验证据,也为上市公司信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提供一些参考。在借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合理经验的基础上,本文展开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动因的探讨,从健全内部和外部治理的角度来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以加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促使上市公司注重内部控制的管理,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的写作思路可归纳为“研究背景——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制度完善”。在这一指导思想下,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
首先,在引言里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的国内外文献、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和本文的基本框架。
第一章主要介绍具有代表性的内部控制信息理论,界定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关的基本概念。
第二章主要介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动因的理论演进,总结前人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动因的理论假设及成果,提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第三章是实证部分。首先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然后用描述性统计的方法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定量分析,得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以下因素有关:股权结构因素、董事会结构因素、公司经营状况因素、公司规模因素、审计意见类型因素。最后,运用因子分析法——多元回归分析法对内部控制信息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这部分依据以上因素提出假设和进行指标设计,最后根据得出的实证结果进行原因分析。
第四章在前文分析和实证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实际问题,得出以下的结论:公司股权结构、营运能力、公司规模和审计意见类型为内控信息披露的主要动因。接着本部分针对以上结论,提出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建议,以期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效果。最后阐述了本文的不足与对未来研究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