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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大型央企已经陆续完成了改制、上市工作,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开始十分关注有关公司治理的问题。公司治理的目的不仅是相互制衡,最终是为了保证公司实现科学决策。如何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内实现权力机构的科学决策对于完成改制的国有企业来说尤其重要、紧迫和具有现实意义。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得出一些结论和对策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 本文运用公司治理理论和科学决策理论,根据国有企业改制情况,并以中国二十冶作为案例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公司治理下企业优化科学决策机制的对策,从改造股权结构、完善中小股东监督制衡机制、建立合理有效的内外部机制等方面分别展开论述。针对中国二十冶公司治理的改善和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所提对策,对中央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妥善解决代理人问题,在权力制衡中保证决策科学化,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提高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机关的运行效率和公司治理的整体效率有所启发。 最后,本文对课题的后续研究方向进行了简要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