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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民营企业迅速成长而且民营经济占国民经济总值的比例不断上升,民营企业越来越受到重视。由于我国民营企业大都处于金字塔控制结构之下,民营企业里不断暴露出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的现象,控股股东一般通过过度投资侵占控制性资源从而获取控制权私利,怎么才能抑制民营企业控股股东的过度投资行为呢当然要依托于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而其中最重要的是优化民营企业终极股权结构。本文的研究目的:首先,终极股东拥有的控制权过高,是否过度投资或投资NPV<0项目再次,现金流权与控制权比例越小即两权分离度越大,大小股东的代理冲突越严重,企业是否越倾向于投资最后,在民营企业里大股东通过过度投资侵占中小股东利益从而得到控制权私利,那么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在民营企业中是否有效本文主要的研究内容是基于金字塔控制结构下的民营企业的终极股权结构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分别从终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比例、两权分离度及股权制衡度的视角来展开研究的,并且分组实证检验了民营制造业和民营非制造业的终极控制人对企业投资的影响。经过文献阅读、实证研究,得出以下几个结论:1.我国民营企业普遍属于金字塔持股结构,处于金字塔链最顶端的终极控股股东对企业和中小股东的的隧道挖掘行为很严重,控股股东利用其手中的控制权通过金字塔链条由底层向高层输送资源从而获得控制权私利。但随着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比例增加到绝对控股时,控股股东和企业、中小股东的利益达成了一致,产生了利益趋同效应,控股股东不会倾向于过度投资来增加其控制性资源,因为这么做的成本明显大于所获得的控制权私利,所以控股股东会看中企业和全部股东的利益,并从事有利于企业和股东的活动,从而共同受益。因此当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由低到高时,企业的投资强度先上升后下降。2.我国民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两权分离的现象,即以较少的现金流权获得企业较多的控制权,从而利用超额控制权来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特别是民营制造业中,两权分离程度更大些,并且实证研究表明:终极控股股东的两权分离程度与企业的投资支出显著正相关。两权分离度越大,控股股东能够获得的私有收益就越大,这样控股股东就情愿投资于效益较差的项目,而企业的非效率投资行为将导致了企业价值的降低。在金字塔民营企业里,控股股东利用其手中较少的现金流权来对金字塔链下层的企业进行控制,这给控股股东通过隧道对下层企业的资源挖掘带来了方便,损害了企业的价值及中小股东的利益。3.我国民营企业里股权制衡结构起不到有效的制约作用。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与第二大股东持股的比值的增加,对企业的投资行为没什么影响,本文发现,我国民营企业里,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往往是第二大股东的十几倍甚至是几十倍,所以第一大股东对企业已经绝对控股,第二大股东极少的股权很难抑制第一大股东行为。股权制衡结构虽然是最优化得股权结构,但是由于我国民营企业大都处于金字塔股权结构下,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起不到作用。本文结合我国现状,给出以下几个建议:1.完善民营企业的终极股权结构和终极控股股东的信息披露制度。2.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终极控股股东行为的监管及投资者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3.提高其他大股东的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