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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评估报告》,2018年中国2.41亿人处于流动状态,《国家新型城镇化的规划(2014-2020年)》要求到十三五期末,我国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达到60%,农民身份转换成为城市居民身份,不仅有利于解决三农相关问题,也会对城镇化及其工业化的健康发展产生有利影响。住房是流动人口生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流动人口在城镇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但很多城市存在高房价问题,1998-2015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相比1998年增长了2.3倍,一线城市北京、深圳、上海、广州的年均房价涨幅都超过了10%。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政策的快速落实,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矛盾也逐渐凸显。
本文利用2016年和2017年CMDS数据、2016年和2017年城市统计年鉴数据,运用二元Probit模型和有序Probit模型等方法,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基于剩余收入法和抵押贷款月支付额,建立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测度指标,描述2016年和2017年不同户籍、不同城市类型和不同收入水平的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现状;第二,根据计算出的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分析其对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长期居住意愿的影响效应;第三,分析住房支付能力对流动人口长短期居留决策的影响效应;第四,将住房支付能力与相关变量的交叉项加入到有序Probit模型中,进一步检验住房支付能力对居留决策影响效应存在的城市差异和个体差异;最后,根据分析结果,考虑到流动人口的异质性,以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为目的,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研究发现:(1)在研究的110219个样本中,2016年到2017年间,具有长期居留意愿的流动人口的比例由68.64%下降至46.78%;存在住房支付能力不足问题的流动人口比例由51.48%增加到57.65%;农业户籍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低于非农业户籍人口;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逐步增强;随着城市等级的提高,相对应房价较高,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减弱,一线城市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最弱,而三线及以下城市最强。(2)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对其在流入地的长期居留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住房支付能力越强,其长期居留意愿就越强。个体控制变量中的婚姻、高等教育、就业身份、流动时长、户口和住房权属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而流动人口性别、年龄和流动范围的系数均具有负显著性;就职业而言,相比生产类人员,从事其他各类别的职业的流动人口较倾向于做长期流动决策。城市控制变量中城市类别、医疗服务和产业结构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一般而言,级别越高、医疗服务条件越好、产业结构越高级化的城市,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越强。(3)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对其在流入地的长短期居留决策估计系数显著为正,标准化后的住房支付能力每提高一个单位时,流动人口居留决策提高一个或一个以上等级的可能性将增加1.05倍。(4)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对其长短期居留决策的影响效应存在显著的城市公共服务差异、住房权属差异、职业差异、户籍差异、代际差异和教育差异。对于流入到低公共服务水平城市、城市有房、非生产类职业、非农业户籍、年龄较大或未接受高等教育的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的提升对其在流入地的居留决策影响较弱。
本文利用2016年和2017年CMDS数据、2016年和2017年城市统计年鉴数据,运用二元Probit模型和有序Probit模型等方法,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基于剩余收入法和抵押贷款月支付额,建立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测度指标,描述2016年和2017年不同户籍、不同城市类型和不同收入水平的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现状;第二,根据计算出的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分析其对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长期居住意愿的影响效应;第三,分析住房支付能力对流动人口长短期居留决策的影响效应;第四,将住房支付能力与相关变量的交叉项加入到有序Probit模型中,进一步检验住房支付能力对居留决策影响效应存在的城市差异和个体差异;最后,根据分析结果,考虑到流动人口的异质性,以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为目的,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研究发现:(1)在研究的110219个样本中,2016年到2017年间,具有长期居留意愿的流动人口的比例由68.64%下降至46.78%;存在住房支付能力不足问题的流动人口比例由51.48%增加到57.65%;农业户籍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低于非农业户籍人口;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逐步增强;随着城市等级的提高,相对应房价较高,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减弱,一线城市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最弱,而三线及以下城市最强。(2)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对其在流入地的长期居留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住房支付能力越强,其长期居留意愿就越强。个体控制变量中的婚姻、高等教育、就业身份、流动时长、户口和住房权属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而流动人口性别、年龄和流动范围的系数均具有负显著性;就职业而言,相比生产类人员,从事其他各类别的职业的流动人口较倾向于做长期流动决策。城市控制变量中城市类别、医疗服务和产业结构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一般而言,级别越高、医疗服务条件越好、产业结构越高级化的城市,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越强。(3)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对其在流入地的长短期居留决策估计系数显著为正,标准化后的住房支付能力每提高一个单位时,流动人口居留决策提高一个或一个以上等级的可能性将增加1.05倍。(4)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对其长短期居留决策的影响效应存在显著的城市公共服务差异、住房权属差异、职业差异、户籍差异、代际差异和教育差异。对于流入到低公共服务水平城市、城市有房、非生产类职业、非农业户籍、年龄较大或未接受高等教育的流动人口,住房支付能力的提升对其在流入地的居留决策影响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