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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犯是犯罪过程中的一种特殊停止形态。其特殊性在于停止犯罪实施的原因是出于行为人自己的意志,即行为人主观犯意的停止决定了行为的停止形态。这也是中止犯区别于其他三种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根本标志。顺应着世界刑法理论由客观主义向主观主义演进的趋势,中止犯制度成为现代刑事立法中一项普遍设立的法律制度,同时在理论与实践中,有关中止犯的各种问题与疑惑也随之而来。本文试图通过比较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等方法,探讨中止犯在认定与处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以期对我国中止犯理论的发展与适用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本文共分为四章,约四万字。第一章:中止犯的构成分析。文章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刑法中关于中止犯的法律文本和概念进行介绍,在简要比较与分析的基础上,导出了中止犯的概念并将中止犯的中止行为进行了分类。结合我国刑法中关于中止犯的立法规定,接着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结了中止犯的构成要件且进一步对每一构成要件分别展开论述,并对学术界存在的争议问题作出详细说明。第二章:单独犯罪中中止犯的认定。为了更好地在实践中对中止犯进行正确的认定,文章在前一部分对中止犯的中止行为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详尽分析了消极中止行为与积极中止行为在不同的犯罪过程发展阶段应如何认定。第三章:在研究完单独犯罪的中止犯后,又研究了共同犯罪中的中止犯认定问题。文章对我国共同犯罪中中止犯认定的现状进行了反思,阐述了国内外有关共同犯罪中中止犯认定标准的理论并作了简要评述。在支持原因力说的基础上,对共犯行为人的中止行为进行了分类认定。第四章:介绍了中止犯的处罚制度。文章首先简要介绍了各国关于中止犯处罚制度的法律文本,其次,进一步重点介绍评价了大陆法系关于中止犯减免处罚根据的理论学说。在汲取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和理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法理论,对中止犯的减免处罚根据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最后,在对中止犯的处罚制度进行上述分析和探讨的基础上,文章对我国的中止犯处罚制度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从而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避免司法实践中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