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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财务报告舞弊问题都是困扰会计界的难题之一,财务报告的虚假性使得人们已经质疑会计可以反映真实的信息这一职能了。然而更为严重的是各国财务报告舞弊现象在规模和复杂程度都越来越猖獗。财务报告舞弊的行为在还给社会带来一系列危害的同时也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当今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两权分离是其典型特征,它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我国,作为掌控上市公司经营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又是经营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而这些高管权利的来源于董事长。通过多个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多数情况下,财务报告舞弊的策划者正是这些高管,尤其是董事长。这些不持有或较少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长拥有公司重大日常经营活动的决策权,而通过财务报告所披露出的会计信息,当然就包含了他们的主观意志。现实生活中的董事长由于性别、年龄以及价值观等各方面的差异,导致他们的行为选择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与此同时,国外的相关研究已表明,董事长的人力资本特征会对公司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我国,上市公司董事长的背景特征与公司行为是否有关系,尤其与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是否有关系,值得进一步研究。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接着回顾了中外学者在研究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成果,然后阐述了相关的财务报告舞弊的理论和董事长的含义及其理论基础,又从理论方面分析了董事长的背景特征与财务报告舞弊的关系,为后面的实证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在董事长特征方面,董事长的受教育程度与舞弊发生可能性也呈负向相关关系,而且董事长的持股比例越高,发生舞弊的可能性越大。最后,针对实证研究结论,论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要提高董事长的受教育程度,二是要逐步改变国企的任命制,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四要适度减少董事长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