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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源发于民众的生活需求,是一种生活性艺术。生活的艺术有赖于生活的应用,社会经济转型期,民间艺术生存危机的根源就在于其当代应用功能的消失。应对于此,民间艺术的静态保护固然重要,但作为生活性艺术,民间艺术的合理应用才是根本。民间艺术产业化作为民间艺术当代应用的重要方式,是民间艺术自身发展和外部产业化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是对民间艺术的一种“活态”保护,也是对应用民间艺术发展文化产业时代要求的积极响应。
民间艺术产业化实质上就是民间艺术资源资本化的过程。在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民间艺术生产的审美价值、意识形态价值、资本价值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关系,通过民间艺术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可以实现民间艺术资源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换。符号消费时代,民间艺术产业化就是利用民间艺术独特的符号价值,开发满足当代民众需求的民间艺术产品,或提升相关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因此,马克思艺术生产力理论、文化资本理论、符号消费理论为我国民间艺术产业化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
民间艺术产业化的发展是一个自成结构的系统,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民间艺术产业化的主体、客体与中介。民间艺术资源作为民间艺术产业化的客体,是民间艺术产业发展的基础,但并非所有的民间艺术资源都可以进行产业化经营。应从民间艺术资源产业化的内外部影响因素入手,建立民间艺术资源产业化适宜度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通过民间艺术资源产业化适宜度评估,确定民间艺术资源保护、开发的重点与时序,形成民间艺术资源的层次开发模式。民间艺术的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构成民间艺术产业化的主体。民间艺术产业化的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个体式与集体式两类,集体式的民间艺术企业是民间艺术产业的微观主体与活力细胞。民间艺术市场作为民间艺术产业化的中介,联结着民间艺术产业化的主体与客体,发挥着推动民间艺术生产与引导民间艺术消费的功能。随着旅游市场、演艺市场、工艺品市场、展览市场、影视市场等国内外相关市场的开辟,外来游客和异地消费者构成民间艺术的消费主体。民间艺术消费主体呈现出外来化、大众化的特征,直接导致了民间艺术生产方式及存在形态的变化。民间艺术产业化的主体、客体与中介的联合互动,带来民间艺术产业有序而持续的发展。
民间艺术产业化存在两条路径,即民间艺术直接产业化与民间艺术间接产业化。民间艺术直接产业化是将民间艺术自身作为文化产品进行产业化运营,形成传统的民间艺术产业,属于狭义层面的民间艺术产业化,主要涉及旅游业(形成原生自然式、主题公园式、陈列展览式、节庆集会式、旅游商品式五种旅游开发模式)、工艺品业(面向日用工艺品市场、礼品市场、旅游纪念品市场、环境艺术品市场、投资收藏品市场等细分市场)等产业域。民间艺术间接产业化是将民间艺术所蕴含的具有普遍民众心理认同性的文化元素或艺术符号提炼出来,通过艺术创意应用到设计业、动漫业、演艺业等相关产业域,提升其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形成民间艺术创意产业,属于广义层面的民间艺术产业化。民间艺术的直接产业化与间接产业化虽有不同,但两者共同构成的产业化生产方式成为当代民间艺术的重要生产方式,两者有着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关系。具体而言,民间艺术间接产业化渗透或是体现于直接产业化之中;民间艺术直接产业化促进或是推动着间接产业化;民间艺术直接产业化与间接产业化联合、衔接,共同构建起民间艺术产业化完整的产业链条。
文化产业语境中,民间艺术主要有两种存在形态,即原生形态民间艺术与市场形态民间艺术。前者随着其赖以生存的传统农耕社会土壤的缺失呈日渐衰落之势;后者衍生于民间艺术产业,以文化产品的形式出现,通过民间艺术自身的转换适应和市场的调剂整合,与工业社会及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相较于原生形态民间艺术,市场形态民间艺术表现出自身新的特质,主要体现在文化疏离化与功能审美化两个方面,即民间艺术所指层面的地方民俗文化意义逐渐消解,能指层面的形式审美因素日渐突出,而这与社会经济转型期民间艺术原生民俗文化土壤的缺失及消费主体的外来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机械“复制”及过度“舞台化”问题制约着市场形态民间艺术的良性发展,保留手工生产方式、传续手工技艺和思想,使具有“舞台真实”性意义的民间艺术产品最大程度地反映原生文化的真实内涵与意义,是解决经济规律与艺术法则、民间艺术开发与保护之间矛盾,实现两者相互促进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