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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为了适应发展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了解决其中的资金性问题所实施的借贷行为,客观地促使了民间金融活动的活跃发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在民间融资活动蓬勃发展的时候,也会带来诸多金融活动的混乱,甚至是重大的金融风险。特别是在国家金融调控中,贷款量的收紧及企业的大量扩张需要情况下,中小企业只能无奈的选择成本低、效率高的民间借贷。为了保证国家对金融的有效掌控,于是民间借贷出现出现风险时,国家又会以集资类刑事罪名,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来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民事的民间借贷、刑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之间界限不够明确,往往以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来区分。特别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在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出于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性以及难以确定性,司法解释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做了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认定难,主观认定严厉化、主观认定标准单一化、主观产生时间判断模糊化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非法占有目的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做一个梳理,尽可能的为司法事务工作提供行之有效的认定路径。本文第一章是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创新点。第一节主要是本文研究背景的介绍,包括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研究的现实需要以及我国司法解释现有规定中的不足。第二节是本文的研究方法,指出本文主要运用案例研究方法。在介绍案例研究方法时着重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资料和数据。第三节是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介绍了本文的研究不仅在于解决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解释中的现有问题,更是为了在司法实践更加合理有效的运用。本文第二章通过列举对比的方法对各国现有的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论进行梳理。本章中的内容主要是对英国、德国、日本以及我国的非法占有目的学说的列举。期望通过对各国非法占有目的的介绍找到最符合中国特色的理论学说来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本文第三章主要介绍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现状。首先,对有关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现有司法解释的梳理,包括中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介绍。其次,主要运用统计软件对324起集资诈骗罪案例进行分析来了解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司法实践中的状况。本文第四章主要是依据对现状的分析基础之上来了解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一部分是在对各国非法占有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对比,以及我国在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发展历程,分析我国司法解释对非法占有目的规定中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通过对集资诈骗罪案件概括,包括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发展趋势和辩护人意见、被告人意见,以及法院对争议采纳情况等方面来说明非法占有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第五章是依据第四章中对于非法占有目的问题的分析,提出的解决之道。本章主要是从两方面来着手,一方面是选择行之有效的理论学说,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另一方面是司法实践中对于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具体运用。本文主要提出一种司法实践的方法的改进,希望通过正反两方面来判断非法占有目的的成立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