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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发以来,广东省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但其以粗放、外延为主的资源利用方式,使之在土地资源消耗方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998年、1999年广东省连续两年未能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被国土资源部通报批评,成为全国同期耕地减少最多的省份。到2010年,广东省耕地保有量任务是4859万亩,而在2000年,全省只有800多万亩的耕地后备资源,而且分布很不平衡。珠江三角洲地区用地需求量大,难以保证本区域的“占一补一”;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丰富的,却由于受其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特别是由于缺乏资金,资源优势难以充分发挥。可以说,全省的耕地资源状况和耕地保护的形势推动了了补充耕地易地开发制度的出台。
补充耕地易地开发是耕地保护的一个重要举措。广东通过实行补充耕地易地开发制度,将发达地区的资金优势和山区后备资源较丰富的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广东作为该制度的首开先河者,也一度受到质疑,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了不少问题和困难。为此,本文在查阅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运用了公共管理学、经济学、土地管理学等学科知识对该制度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阐述,针对其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困难,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进一步完善广东补充耕地易地开发制度。
全文分为四章。导论部分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介绍了国内外对耕地保护、易地开发的理论研究和现实状况,界定了有关的基本概念,明确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第一章阐述了补充耕地易地开发制度的相关理论与政策。第二章阐述了广东省补充耕地易地开发制度的形成与演进。第三章对广东省补充耕地易地开发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讨论,具体分析了该制度的正面效果与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提出了完善广东省补充耕地易地开发制度的对策建议,即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加强对耕地易地保护的规划与动态监督、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