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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具有自我膨胀的天性,其容易超越自我边界,影响到私权利的合理行使。行政征收补偿程序是行政征收过程中平衡公权力与私权利的有效手段,现以当前存在的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这一社会热点问题为立足点,论述国内外行政征收补偿程序的特点并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总结了我国在行政征收补偿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首先,研究我国行政征收补偿程序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在介绍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通过采用比较分析、规范分析等研究方法介绍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代表国家对行政征收补偿程序的研究情况,这对下文的论述进具有指导作用。其次,对行政征收补偿的基础理论进行介绍,分为两部分:一是行政补偿的思想溯源,包括行政补偿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基础,国家责任与行政补偿制度的发展;二是关于行政征收补偿程序的相关概念,对相关概念进行了介绍。理论与概念的结合为接下来的论述奠定基础。再次,介绍当前国内外的行政征收补偿程序。对我国的不动产征收补偿程序,包括土地和房屋的征收补偿程序进行了详细论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分析和介绍域外有关国家行政征收补偿程序的现状的基础上,总结其共同特点及值得我们借鉴和完善的地方,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总结出对于完善我国行政征收补偿程序具有的借鉴意义。最后,我国在行政征收补偿程序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征收过程的强制性过浓、公共利益界限模糊;审查程序不完善;征收补偿缺乏统一而正当的程序规则等。理论的介绍和对国外经验的总结是以完善我国的相关理论为落脚点。完善我国行政征收补偿程序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完善征收调查及听证程序,第二,确立公共利益的审查程序,第三,强化征收补偿的司法救济程序等等。通过相关程序设计,以期对完善我国行政征收补偿程序有指导意义。总结上述可以看出,我国行政征收补偿程序尚有诸多需完善部分,并且完善我国行政征收补偿程序具有重要理论及现实意义。现阶段我国行政征收补偿程序仍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从长远来看,尚须进一步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