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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于高等教育一直不乏关注,而对其学费问题更是讨论的焦点。在本专科教育收费政策实施多年后,由于人们对于接受更高等教育即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增加,而政府、高校对于研究生教育的成本负担却越来越力不从心,在研究生教育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不容忽视时,一直对研究生教育实施包办的政府不得不寻找更好的解决办法,平衡研究生教育中各方利益群体的利益,制定出更加符合公众大多数人利益的研究生教育学费政策,因此研究生教育收费并轨政策开始逐步实施。由于今年国家教育部发布通知自2014年起全国正式实施这一政策,使得研究生收费并轨政策又一次走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方面,人们普遍认为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应该付出一定成本,但另一方面对于是政府、高校还是学生承担成本的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政府和高校普遍赞同这-政策,而对于需要付费的学生群体对这一政策的推行质疑声不断。高等教育场域中存在具有不同权力的位置,具有不同利益的群体或权力集团,处于不同位置的群体所占有的资源、信息都是不平衡的,各利益群体在场域中努力地通过互相对权力、利益的争夺实现各自的目标。当场域中的这些利益群体力量极其不平衡,利益分配不均时,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场域就会存在混乱、无序的状况;当场域中的这些利益群体力量接近平衡,利益分配相对适宜时,各方利益群体都能实现目标,从而达到共赢,达到相对有序、良好的状态。在研究生教育场域内,作为主要支撑及主导力量且代表整体利益的政府为实现各方的利益追求,为解决研究生教育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变革了研究生教育学费体制,由最开始的研究生免费制度到国家、单位及个人共同收费的双轨制,再到逐渐全面实施的研究生教育收费并轨制度,以实现国家高等人才的优良培育、促进高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满足学生对接受高等教育不断增长的需求。但是政府在代表整体利益的同时也会坚持自身精英群体的利益,而高校从满足自身团体利益出发,这都与学生代表的个体利益相冲突。在这些利益冲突与博弈中,政府居于绝对优势位置上,对于教育的控制权不会完全彻底的放手,市场机制的介入也并不完善,这会导致研究生收费并轨政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研究生教育出现的问题。高校处于政府的绝对优势和学生的劣势地位之间,由于政府对其一定放权和学生的参与度不够,这会导致普通高校对生源吸引不足、冷热门专业分化、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没有明显提升、优秀生源选择到国外读研等问题。学生居于绝对的劣势地位,由于学生群体与政府、高校的地位不对等,学生付出高昂学费却不一定公平的获得受教育权,而且保障弱势群体权利的政策制定还需完善。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研究生收费政策实施效果良好国家的经验,对收费标准依据差别定价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从而实现研究生教育的公平性、规范性。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是政府、高校和学生群体有史以来的地位不平衡所导致的,其主要原因有政府缺乏相关的法律支撑,高校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三方面即平衡各方利益,制定合理收费标准;完善法律,加强社会对高校的监管;改革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机制以辅助收费并轨政策的良性运行。对于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的研究大多集中于为何收费,该收多少费,对于收费的监督、交不起费怎么办等环节的研究很少。笔者将政策作为一个系统,将利益嵌入到研究生收费并轨政策中,对不同利益群体、不同利益行为进行分析,全面地认识和理解政策。而且笔者的研究虽然依赖政策文本,但更重视文本背后因素的研究,例如研究生收费并轨政策由谁制定,为什么这样制定,哪些人或组织会受到政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等。场域内利益群体视角的研究,实际上把研究生收费并轨政策看作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研究过程中围绕这些因素政府、高校与学生的利益选择。本文主要结合布迪厄的场域及利益嵌入理论对研究生收费并轨政策作系统的利益分析,通过历史文献、网络文献及转述一些代表各方利益人的观点,分析在研究生收费并轨政策变迁中利益群体的利益选择和嵌入;分析研究生收费并轨政策产生的积极意义和利益群体力量的不均衡对人们的冲击、产生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分析原因找出促进研究生收费并轨政策中利益群体力量均衡的建议性措施,以实现研究生教育场域的有序、公平、合理、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