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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看病难"、"看病贵"都是困扰群众生活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药价过高问题是农民"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且大多数农村患者的医药支付方式为新农合,门诊报销的比例较低,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屡有发生。我国自2009年开始以试点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通过以"药改"的方式推动"医改",促使整个医疗体系的改革。当前,医疗费用的不断上升,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本文对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的实施对医疗费用支出的影响展开研究。本文通过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福建省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相关政策的梳理,旨在分析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的影响情况以及对农村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影响,并且对当前福建省的药品零差率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判断研究,为进一步完善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及相关政策提供客观依据。本文参考了大量文献研究采用统计学分析法对福州市2009-2015年的新农合医保病例医疗费用的数据,构建农村患者次均门诊费用的时间序列预测模型;通过抽样调查农村居民年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结合医疗费用支出的多种影响因素建立面板数据多元回归线性模型。研究结果表明: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的实施在控制药品价格上涨上取得一定的成效,药占比有下降的趋势,但是对于农村患者的次均门诊费用没有起到降低的效果。药品零差率政策与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存在正相关,说明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实施后没有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经过讨论分析,发现在取消药品加成率的同时也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费用,导致农村居民实际医疗费用支出没有下降。本研究对此提出了政策建议,推动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延伸,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完善补偿机制,只有提高政府投入才能有效保障医疗机构的政策运行,减少医生、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正确引导和推进药品零差率政策的实施,需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才能有效保障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完善医保支付体制改革,建立医疗保险项目的价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