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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的根本,是维系公民正常生活的基础保障。农村残疾人群体属于典型的社会弱势群体,为其提供必要的就业环境与条件具备重大价值意义[1]。基于社会角度而言,农村残疾人就业能够创造物质与精神财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基于个体角度而言,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农村残疾人就业可以用劳动来获取经济收入,并实现了个人价值。当前我国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使得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有必要针对当前农村残疾人就业问题开展研究分析。在本文当中具体是以农村残疾人群体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调查分析黑龙江省农村残疾人群体的就业生活状况,归纳整理当前黑龙江省农村残疾人就业所面临一系列共性问题,明确问题成因,概括阐释影响农村残疾人群体就业的具体因素。在研究过程当中应用到了社会支持理论、社会排斥理论以及残疾人和健全人就业概率差别理论等,针对农村残疾人就业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推动黑龙江省农村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与建议措施,以期能够促使社会社各界普遍关注农村残疾人就业这一重大民生问题,为农村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同时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