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婚姻,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形式。它涉及到人类的两性生活、人口生产及现代社会中所追求的个体价值表现。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婚姻家庭的幸福是对其整体幸福感进行衡量的重要指标。以婚姻为基础组建的家庭是我们社会的细胞,也是社会稳定与祥和的决定性因素。然而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这对维护家庭和谐与保证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本研究从积极心理学视角出发,以高幸福感女性教师作为研究对象,关注并进一步了解该群体在婚姻生活中的真实思想及言行,从而为已婚人士在自己的婚姻经历中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并为婚姻咨询业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提升人民婚姻生活的幸福感。本研究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问卷调查。使用《综合幸福感问卷》对河北省已婚小学女教师进行问卷测试,结果表明该被试群体的主观幸福感程度较高。第二部分:实验研究。该实验采用GNAT内隐态度实验范式研究高幸福感和低幸福感女性教师对婚姻的内隐态度,采用2(幸福感:高vs低)×2(目标属性词组:婚姻积极vs婚姻消极)的混合实验设计,幸福感程度为被试间变量,目标属性是被试内变量。结果发现,与低幸福感组的被试相比,高幸福感组的被试对婚姻的内隐态度更加积极。第三部分:质性研究。此部分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对高幸福感女教师进行深度访谈及观察,从而了解、探讨并分析被研究者在婚姻历程中所表现出的认知方式和行为方式。结果发现:高幸福感女教师对传统家庭文化的认同度较高;高幸福感女教师重视个人价值的体现和独立;高幸福感女教师的认知方式都较为理性,在理性的基础上可以做到多视角、积极客观的看问题,倾向于将负性事件外归因,对婚姻生活及生活其他方面的目标有着清晰的界定与认识;高幸福感女性教师的应对方式赋有较强的“此时此地”性和灵活性,行动上更为主动、更善于积极面对而不逃避,与此同时能够在乎并考虑对方的感受,多采取一种回避正面冲突、委婉的方式来应对。综合上述研究,结论如下:(1)该地区已婚小学女教师的主观幸福感较高。(2)高幸福感已婚女教性师对婚姻的内隐态度积极。(3)高幸福感已婚女教师在婚姻家庭中奉行中国传统家庭伦理文化的要求。(4)高幸福感已婚女教师在婚姻家庭中的认知方式具有明显的理智性,在此基础上具备客观、积极多视角的认知特点及清晰的目标定位特点。(5)高幸福感已婚女教师在婚姻家庭中的应对方式更注重对“此时此刻”的体验与把握,同时在行动上更具有主动性,倾向于在问题解决中规避与他人的正面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