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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1980年全面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来,全国人口的总和生育率一直维持在1.5左右的低迷状态,导致了国内适龄劳动力供给不足、赡养负担加重、老龄化及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人口红利的消失抑制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的提出顺应了群众的生育现状,促进人口均衡,有效提升劳动力供给,有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论文以人口红利理论和史密斯的公共政策执行理论为理论依据,通过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发展历史的梳理,结合我国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人口老龄化、总和生育率偏低、人口红利消失、独生子女政策不能满足生育意愿、意外风险产生失独家庭、“421”家庭赡养模式的负担加重等六个方面,探讨“全面二孩”政策出台的背景,分析研究“全面二孩”政策下,社会产生的积极效应、消极影响和政策执行情况。 论文基于仪征市新集镇的调查,以部分农村家庭为调查样本,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问和文献资料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调查“全面二孩”背景下农村家庭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及激励性政策。根据该镇人口在生育理念、生育意愿、性别偏好、理想孩子数等方面的数据,从个人特征、一孩性别、家庭经济状况、照看两孩的人员和精力、生育观念的改变、政府补贴政策等六个方面,研究影响育龄人口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 论文从政府职能、医疗供给、教育资源、社会服务、资金投入、就业政策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的鼓励生育意愿措施,刺激生育意愿,应对生育高峰。以此来引导、促进、提升育龄家庭的人口结构环境,尤其是促进农村地区人口的均衡发展,逐步解决由于老龄化和出生率低而造成的经济和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