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7年,银监会公布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11年又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根据银监会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分别要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达到新的资本监管标准,显示了银监会实施巴塞尔资本协议Ⅲ的决心和规划,对中国银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并正在深刻影响着各家银行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认识和管理。作为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尚处于学习、提高阶段,对操作风险的认识、评估和管理更是刚起步。由于操作风险同银行经营的方方面面密切相关,操作风险数据的收集、加工、量化处理较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难度更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缺对资本充足率、经济资本等风险管理指标的设立达成过多依赖于外部监管,乏对操作风险管理的战略规划和制度安排,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明显落后于日益严重的操作风险形势。不同于信用风险模型和市场风险管理的可借鉴成熟经验较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在体制、架构、管理、技术的差异性决定了必须要从头开始,一步一个脚印的找到适合自身特点和发展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和变革方向。对此,笔者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操作风险的特征、表现、成因进行分析,以定性分析为主,结合西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践,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整体风险管理体系薄弱,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缺失,激励约束机制不足等方面,初步探索适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提出了建立现代公司制治理结构,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推进流程化银行改造,加强审计监督职能,建立操作风险数据库,以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