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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水产养殖业的不断发展和集约化养殖程度的提高,养殖水环境日趋恶化,水产动物疾病也日益加剧,渔药的用量不断增加。由渔药的广泛使用和滥用造成.的药物残留问题日趋严重。水产品中药物残留不仅直接危害人类健康、关系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进出口贸易,有些渔药还会残留在水体中破坏养殖水体环境,影响养殖业的长远发展。因此,有必要了解渔药在水产动物体内的残留及其消除规律和在环境中的行为,寻找有效的解决措施,从而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保护水体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本文的研究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研究了恩诺沙星在养殖大菱鲆体内的残留及消除规律。在11℃~12℃水温条件下,大菱鲆连续口服恩诺沙星7d后肌肉、血清和肝脏组织中的该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环丙沙星的残留及消除规律。大菱鲆肌肉、血清和肝脏中残留的恩诺沙星药物用反相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检测,最低检测限可达0.01 μg/ml,平均回收率为75%~87%。研究结果表明:恩诺沙星按一级动力学过程从大菱鲆体内消除,在三种组织中消除速率不同,其在大菱鲆肌肉、血清、肝脏中的消除曲线方程分别为C=1.560e0.0310t,C=1.147e-0.0189t,C=0.920e-0.0271t,恩诺沙星在三种组织中的消除半衰期较长,分别为22.53,36.67,25.57d。在给药后的第94d,肌肉组织中的恩诺沙星浓度持续保持0.168 μ g/g,我国无公害食品水产品渔药残留限量(NY5070—2002),对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的MRL为0.05 μ g/g。根据试验数据,大菱鲆肌肉组织中的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总水平降至最高残留限量以下所建议的合理休药期应不少于120d,因此,恩诺沙星不易在大菱鲆体内消除,休药期长,对于水产品安全存在隐患。
第二部分研究了米诺沙星在中国对虾养殖系统中的残留及在中国对虾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在水温21~22℃条件下,米诺沙星药饵以每天30mg/kg虾体重连续投喂中国对虾5d后,应用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RP—HPLC)研究米诺沙星在中国对虾体内的代谢动力学以及米诺沙星在水环境及底泥环境中的分布和消除。试验结果表明:试验数据经3P87药动学软件分析,米诺沙星在中国对虾各组织中的代谢符合开放性二室模型。米诺沙星在肌肉和血淋巴中的浓度比较接近,而且较低,在肝胰腺中的浓度最高,约为肌肉和血淋巴中的15-20倍,随着时间的推移,药物在对虾组织中的浓度逐渐降低,肌肉组织在4d时低于检测限,肝胰腺在6d时低于检测限,血淋巴在6d时的浓度仅为0.011μg/g。药饵给药后,大部分药物经饵料被对虾摄食,小部分的米诺沙星进入环境中,随着时间的推移,米诺沙星在水环境中的含量逐渐衰减,在停药0.083h后,距离表层水面10cm处和距离底泥表面10cm处的药物浓度分别为0.0156、0.0155μg/ml;停药1d时浓度分别为0.0103、0.0106μg/ml,衰减了33.97%、31.61%;第3、6、9、12和24d分别衰减了60.19%、58.43%;43.90%、41.86%;8.69%、8.00%;57.14%、43.47%和44.44%、61.54%,除了24d时表层的衰减率都大于底层。在同一时间时距离表层水面10cm处与距离底泥表面10cm处的水样样品含量差异不明显。水体中的米诺沙星的含量一时间拟合曲线回归方程为Y-0.0029LN(X)+0.0086。给药24d后采集底泥样品,经处理测定所得数据:表层底泥、10cm处和其混合全泥中米诺沙星含量分别为0.0032±0.0005、0.0053±0.0027和0.0045±0.0015μg/g。底泥中的米诺沙星含量是水体中含量的6~10倍。表明底泥对米诺沙星有吸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