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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反洗钱工作迈入了新阶段。经过几年的建设,中国反洗钱工作遵守国际标准,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初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反洗钱体系,但总体而言,我国的反洗钱工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反洗钱工作应该是一项全社会范围的系统性工程,构建一个全社会反洗钱体系就是要将联席会议制度扩大到更多的行业和单位,并且要真正发挥该制度对于防止洗钱的作用。本论文通过分析在现有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我国反洗钱工作现状,研究发达国家和转型国家反洗钱工作模式,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尝试提出全社会反洗钱体系框架的构想,力求为现有机制的完善提供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与建议。这样一个体系将包含众多机构,与反洗钱工作相关的各职能部门包括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外交部门等都将被囊括在内。要使该体系成为一个运转顺畅、反应灵敏,职责清楚,分工明确的合理体系,本文认为最为基础的是需要在内部各部门间建立起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沟通协调机制需要实现的功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使反洗钱义务主体准确、快速的获得有效信息。准确的信息是反洗钱部门采取正确行动的指引,快速的信息传递渠道是反洗钱部门能迅速采取行动的重要保障;第二,防止和化解部门冲突,协调各部门的行动。合理配置各个反洗钱部门的职责,明确其各自职责范围,可以防止出现职能交叉和部门间责任的推诿,建立起部门间的有效协调,才能提高反洗钱行动的效率。为了实现上述两个功能,本文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同机制来共同组成全社会反洗钱体系内部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提出信息共享机制的四个构成要素,包括:信息共享制度化、信息共享平台、先进的信息技术、规范的信息标准,以及分析当前我国反洗钱工作中影响信息共享的主要障碍,建议了构建信息共享机制的相关对策;通过提出工作协同机制的构成要素,包括:较高的反洗钱意识、统一的反洗钱战略目标、合理的资源配备、配套的反洗钱工作机制,以及分析当前我国反洗钱工作中影响工作协同的主要障碍,建议了构建工作协同机制的相关对策。最后通过分析一个典型案例,假定若采用本论文所构建之机制,能否预防或减轻该案件所带来的危害,以证明机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