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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是指一个人作为一个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这个国家的一种法律身份,是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基于这种法律身份,特定的个人与特定的国家之间存在权利、权力、义务的法律关系,因而对于个人和国家都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所谓国籍法就是国内法中规定国籍的取得、丧失、变更等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籍对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国家依据国籍确定对本国人和外国人的不同管辖,个人依据国籍接受有关国家的管辖并享受有关国家的保护。国籍是一个国家确定某人为其公民的根据;是确定某人法律地位的重要依据;体现了个人和国家的法律关系;是个人与国际法之间的主要联系;它对于国家行使管辖权也具有重要意义。一个人只有拥有国籍,才能保证该个人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为有效,才能享受到该国的外交保护。由于国籍是指一个自然人隶属于某个国家公民或国民的法律资格,因此正确认定当事人即主体的国籍,无论是国际私法还是国际公法领域,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由于目前有关国籍的立法占主导地位的是各国的国内法,而各国的国籍法由于其历史、文化、传统乃至立法政策的不同,相互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国籍冲突现象也就在所难免,也导致双重、多重国籍等情况的产生。解决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在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上有着不同目的。在国际公法上解决国籍冲突,旨在消除多重国籍和无国籍现象;而在国际私法上解决国籍冲突,其目的在于确定应适用的当事人的本国法。他是判断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否为涉外民事关系或国际私法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一种依据。我国加入WTO,使我国同世界的联系变得更为密切和频繁,也大大促进中国的人口国际迁移、流动水平。新中国于1980年颁布实施的国籍法,在坚持一个国籍原则的前提下,依法妥善解决处理国籍问题,但也不能避免双(多)重国籍问题的产生。针对目前一些双重国籍的理论思潮,本文认为我国仍然应该坚持一人一国籍的原则。本文通过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原则和实践的分析研究,并比较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国籍移民政策、提出新形势下1980年《国籍法》不适应的地方。遵循国际法有关原理,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对我国国籍法律修改及完善的建议。本文主要论述包括三个部分第一章国籍概论。主要介绍了国籍的一些基本原理,国籍取得和丧失的一些情况,国籍与外交保护的关系,国籍冲突问题以及国籍问题在国际法中的意义。第二章、中外国籍法律比较。主要从国籍认定原则、国籍移民政策、外国移民入籍制度和外国人在中国的居留政策等方面对中外相关国籍立法与移民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第三章、我国国籍法实践及对我国国籍法修改的建议。本章通过解读我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及实践,介绍了中国国籍法的发展及现状,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国籍法实践中的双重国籍问题,提出了在坚持一人一国籍的原则前提下,对现行国籍法修改和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