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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运用社会控制理论,在“国家—社会”关系的宏观历史框架下对1927—1937年间苏北地方政权为治理社会失范现象、恢复统治秩序之过程进行全景式描绘,并在此基础上将其作为20世纪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予以一种历史性的解释,借此说明苏北地方新秩序体制重构的时代意义和社会历史后果。 论文由两大部分组成,除“导言”和“结语”外,主体为四章,分别从社会失范与秩序体制重构两个角度来研究苏北地方政权秩序化问题。 第一部分为苏北地方社会衰败与失范现象之表述与分析,由一、二两章组成。通过对苏北地方社会衰败过程的历史性回顾与阐述,指出自晚清开始的苏北地方社会衰败是失范的社会前提;而社会失范则是社会统治秩序丧失之结果,表明传统的地方政权控制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变化之时代要求,亟须加以重构。 第一章,苏北地方社会的衰败。本章主要围绕着苏北地理环境的历史变迁、频发的自然灾害、漕运、河工与盐务三政中心枢纽地位的丧失、区域政治地位的改变等四个方面来探讨苏北社会衰败的原因,并且将其放置于近代以来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之失衡的宏观历史背景下进行分析归纳。认为二者交相作用之结果即为苏北地方社会的全面衰败。 第二章,苏北地方社会的失范。本章主要结合苏北民性对匪化、劣化和秘密会社勃兴等三种苏北地方社会最典型的失范现象进行分析和论述。匪化现象是指当时苏北乡村匪患严重,土匪行为往往成为一种被认可的生活方式;劣化则是指传统的乡绅和豪民阶层相结合,向土豪劣绅发展的趋势;秘密会社勃兴既包括城市中的青帮,亦有乡村的刀会,这些组织的迅速扩展反映了当时苏北地方社会的动荡和混乱。通过对三种失范现象形成原因的分析,指出其社会危害,从而说明社会失范现象与社会失序混乱为政治共生态。三种失范现象集中于苏北一地,不仅严重影响着苏北地方社会的发展,还直接威胁着国民党政权在苏北地方的统治秩序。 第二部分为苏北地方新秩序体制重构及其社会后果之研究与评述,由三、四两章组成。从政权的社会控制角度入手,对苏北地方政权为治理社会失范现象、重构新秩序体制之过程,以及路径特点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时代意义和社会后果予以全面总结和评价。 第三章,新秩序体制的重构。本章主要通过对1927年后国民党苏北地方新秩序体制建构过程之分析,结合其为治理社会失范现象所采取的不同路径特点进行考察和评价。国民党地方新秩序体制主要由县政府、县党部和区公所三个机构所组成,分别被赋予不同的职能,共同治理社会失范,重构统治秩序。其中,县政府:为县长负责下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