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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建设作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项重要课题,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依托。实际上,城镇化建设在依赖于以改革等手段破除城镇化制度阻碍因素的同时,依然离不开从供给侧和需求侧调整优化来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尤其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有必要借助国内推行供给侧改革的契机,通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视角重新审视城镇化建设,为城镇化的可持续推进提供合理科学的建议。基于此,本文研究了长江上游地区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和四川省四省市产业结构变迁对城镇化的影响机制。首先,本文在梳理相关研究文献和理论的基础上,从产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以及具体三次产业的角度,探讨和区分了产业结构变迁对城镇化的作用路径,研究认为,产业结构合理化侧重的是产业间的协调程度,实质上是生产要素资源在产业间的自由流动以达到有效配置的目的,强化的是产业关联效应的影响路径;产业结构高级化是产业升级优化的外在表现,实质上是技术创新和进步,通过内生动力改善外生环境,实现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的有机融合,促进城镇化;从具体产业角度来讲,随着产业之间融合程度的加深,产业之间相互影响,这种产业的关联效应被放大,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相互融合,第二产业软性化生产,第三产业服务化生产,在三次产业的升级化进程中都伴随着向农村腹地的自然延伸和渗透,为农村就地城镇化开辟了新的影响路径。然后,具体分析了长江上游地区四省市的城镇化建设和产业结构的现状与问题。目前,四省市都已经越过低速发展和高速发展的“分水岭”,进入了城镇化高速发展的新阶段,按照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轨迹,未来四省市不仅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并且还会有一个较快的速度。但是,四川、贵州和云南不仅低于全国水平,而且城镇化水平在西部省份当中优势也不明显;城镇化地域异质性明显,既存在省级之间的差距,也存在省内市内的区域差异;同时,缺乏有效产业支撑是影响城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长江上游四省市的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逐渐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是趋向质量方向上的变化。但是,与全国产业结构平均水平相比,第一产业比重相对较高,而第三产业比重相对较低,产业结构仍存在进一步调整优化的空间;而且川渝地区产业结构优化方面要优于云贵地区,统计上显示这种发展格局没有被弱化,反而进入一个被强化的阶段。从第三产业内部行业发展来看,以交通运输业和批发零售业为代表的传统行业和以金融业、房地产业为代表的新兴行业产值整体上表现出不断增加的态势,但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批发零售业等为代表的传统行业和以金融、房地产等为代表的新兴行业波动发展,传统行业比重高于新兴行业,同时,行业就业人员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第三产业就业拉动效应还未充分发挥。接着,基于1997-2014年省级面板数据,运用计量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实证分析了长江上游地区产业结构变迁对城镇化的影响效应。实证结果显示:第一,在特定分位点上的边际效应和整体平均效应中,长江上游四省市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数与城镇化率皆呈负相关,产业结构合理化能够正向作用于城镇化水平,川渝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对城镇化的作用要优于云贵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作用效应。第二,在特定分位点上的边际效应和整体平均效应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正向影响城镇化,贵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对城镇化的边际拉动效应基本持平,云南第三产业的边际拉动效应要高于第二产业,重庆和四川第三产业边际拉动效应要低于第二产业。第三,长江上游四省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与城镇化正相关,重庆在不同分位点上的边际影响效应基本维持在0.25个百分点左右,云南的边际影响效应基本维持在0.2个百分点左右,四川和贵州的边际影响效应分别低于0.1个百分点和0.05个百分点;贵州、云南和四川金融业与城镇化表现出正向关系,而重庆金融业与城镇化表现出负向关系,受金融行业本身发展属性以及金融规模和金融效率等因素的影响,系数值有不断减小的发展趋势,与同期其他行业相比较,四省市金融业的系数值较小,其边际效应也相对较小;贵州房地产业对城镇化的影响表现出不确定性,而且从显著水平上来讲,对城镇化的影响也是模糊不清的,而在云南、贵州和四川房地产业对城镇化的推动作用较为明显。最后,根据研究发现和研究结论,一是围绕提高传导机制的运行效率和效益出发,二是从影响城镇化的影响因素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