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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和推进还相对滞后。在我国现行住房政策条件下,住房供给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通过商品房来解决高收入者的住房需求;通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来解决中低收入者家庭的住房需求;通过廉租住房政策来解决没有购买能力者的居住需求。为此,各地逐步建立起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政策的基本框架,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还远远不够。政府的有效宏观调控、严格制度监督和健全高效的房地产开发机制,应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借鉴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等国家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经验,研究和落实我国中低收入者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三大任务,最终解决我国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对于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革和完善政府职能,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采取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住房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然后对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政策的现状及问题和国外公共住房政策进行实证分析,并总结出其经验以及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启示,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和结论。从以下六个方面加以阐述。第一章,文献综述,主要针对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各种问题,对国内外研究动态进行了综述和评价。第二章,总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的方法及技术路线。第三章,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对住房保障制度进行概述,提出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应以公平分配理论和政府干预理论为指导。第四章,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政策的概述。介绍了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政策的现状及其问题。通过对国内住房保障政策(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廉租住房政策以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分析,指出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我国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三项制度的设计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启动住房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价格偏高、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建设滞后,诚信体系尚待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等。因此现存的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的现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必须进行完善。第五章,对美国、英国和新加坡公共住房政策的研究,得到对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启示。通过对发达国家或地区住房保障发展的实践进行研究,得出住房保障制度的产生是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任何国家或政府都必须采取措施帮助中低收入居民解决住房问题,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住房短缺严重、居民居住条件恶劣的情况下,政府往往通过直接兴建公共住房的方式保障中低收入居民的居住需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住房供求关系的改善和居民住房情况的变化,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其发展演变趋势归纳为:确立和强化政府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主导作用,以及形成多元化的住房社会保障。而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启示归纳为:1、完备的法律制度是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的有力保证。2、住房保障是动态的。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和住房发展的不同时期来确定、调整住房保障政策。3、政府采取适度干预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干预不能干扰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与私人部门在住房建设上应有分工,政府主要承担公共住房的建设,非公共住宅应由市场提供,交由私人部门开发建设。第六章,提出完善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议。分别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第一,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及信用档案,难以准确地把握家庭的收入状况,因此明确住房保障的范围是当务之急;第二,完善现行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采用“收入”和“面积”双标准控制,可以使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从而严格限定其保障对象,有利于廉租房政策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衔接,同时改变其补贴的方式,采取货币化补贴方式帮助中低收入者到市场上购房,改暗补为明补;第三,完善廉租房制度。廉租房制度的实施应建立在具体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在适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住房保障目标的基础上,随着社会经济环境及其他解决问题的办法也要相应发生变化。廉租房制度的实施必须建立在符合最低收入家庭特殊需求和当地住房发展的现状的基础之上,另外政府的财力和对最低收入家庭的相关政策及当地的住房政策也是必须考虑的因素。运用租金补贴方式实施廉租房政策,既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又需要成立相关的管理机关,还需要适当的法律保障。第四,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是凭借政府政令建立的强制性储蓄,当前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形成了多数中低收入者用自己的储蓄为少数高收入者提供补贴的扭曲格局;同时,住房公积金存款与贷款的不对称运作机制所带来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我们应该完善公积金制度,从而促进住房保障制度的顺利构建。第七章,结论。对全文进行概括性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