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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劳动者权益受损等问题,企业社会责任日渐受到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群体的重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被提上议事日程,根据我国的特殊国情和国外的成功经验,政府应该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初期承担主导作用。而在这其中,各级地方政府的作用不容忽视,从某个程度上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地方政府能否很好发挥自身应有的职权,这是因为一方面地方政府是企业经营环境的直接缔造者,它对企业的行为负有直接的监管职能,因此相比中央政府而言,地方政府对企业行为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另一方面提高本地综合竞争力,提升区域责任竞争力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目标,而这正是其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动力所在。根据国外的经验,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经历了若干个阶段,每个阶段企业的行为特点都将不同,作为政府,必须根据本国企业社会责任所处的特定发展阶段选择适宜的政策措施。因此,本文根据国外学者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阶段理论,首先对中国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进行了界定,并从这一阶段企业行为的特点出发,提出了地方政府应该在现阶段扮演的四种角色以及在每个角色应有的政策选择。在此基础上,本文对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已有的政策实践进行了梳理,并将此与地方政府在现阶段应有的角色和政策选择进行了比较,指出了其在规制、推动、监督、合作四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在最后一部分提出了在现阶段提升地方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有效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