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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以青少年罪犯为研究对象,探讨青少年解释风格及其与自我概念、依恋类型的关系。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以女子监狱女性青少年随机抽样50人和少管所男性青少年随机抽样175人为研究样本。一共225人,发放问卷225份,得到有效问卷217份。运用SPSS17.0软件对数据进行了描述统计、独立样本t检验、回归分析的处理。 研究得出以下结果: (1)整体上,青少年罪犯自我概念性别差异不显著。但女性青少年罪犯相比男性青少年罪犯自我概念得分更高。不同教育程度的青少年罪犯与其自我概念中的学业自我这一维度显著,相关系数为1.777。而父母婚姻状况与青少年罪犯自我概念不显著。 (2)青少年罪犯依恋类型发展在性别上呈显著关系,男性青少年罪犯在父亲依恋与依恋总分上相关系数为2.55和2.37。而在教育程度和父母婚姻状况无显著差异。 (3)在青少年罪犯解释风格发展特点中,在性别差异上呈显著关系,女性青少年罪犯在“积极事件稳定性”、“积极事件普遍性”“消极事件普遍性”维度上的相关系数分别为:3.523、2.818和2.362。在教育程度上,青少年罪犯无显著差异。而解释风格中“消极事件内在性”与其父母婚姻状况显著。 (4)解释风格与自我概念、依恋均呈显著正相关。 (5)学业自我、一般自我、生理自我、社会自我和同伴依恋,对解释风格有一定的预测力,这五个因素有能正向预测青少年罪犯的解释风格。且能解释56.5%的变异量。 结论: (1)青少年罪犯的解释风格与依恋发展的性别差异显著,而在自我概念上发展差异不显著。 (2)不同教育程度的青少年罪犯其自我概念发展水平不同。不同父母婚姻状况的青少年罪犯解释风格的发展不同。 (3)青少年罪犯自我概念发展越好,且具有较为稳定的依恋状态,其解释风格越倾向正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