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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无论是城市社区还是乡村社区,社区自发性建造行为广泛存在。一方面,社区自发性建造对有限资源、当地材料的创造性运用,形成的丰富的空间、地域性特征,一直被研究学者所关注;另一方面,为了获得快速发展的目标,城市管理者以全能型管控的方式集中资源进行建设,一直摈弃和极力限制不受控制的社区自发性建造行为。通过对社区自发性建造研究及案例的研究,可以发现现有研究基本限于对空间形态表象的分析,社区自发性建造活动本质并未得到充分解析,缺乏给予建设管理者可资借鉴的理论支持,更难以给予管控的有效建议。本文试图从“自发、自觉”的哲学元命题入手阐述社区自发性建造的合理性根基。社区自发性建造首先是“自发”层面的自由实践。其次是建造者所受到的空间、社会关系、政策的影响与限制,并自觉控制社区自发性建造。这个过程中,空间、社会关系、政策的限制,是社会公共交往过程中必然存在的,因此社区自发性建造不是完全自由的建造行为,必然有其公共性基础。而社区自发性建造在组织方式上与自组织系统一致。由社区自发性建造的哲学元命题引出公共性理论以及自组织理论,并引入到社区自发性建造研究框架中,将社区自发性建造的定义表述为:以社会领域主体主导的,对政治领域以及市场领域建设的有效补充的建造行为,同时接受权利领域主体的引导,市场领域主体共同参与。当下社区自发性建造存在严重的公共性问题。首先,中国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分布不均衡,空间公共性不足导致自下而上的社区自发性建造意愿旺盛;其次,社会领域组织能力低下,社区自发性建造存在混乱建设,主体公共性不足难以形成有序的自组织机制;最后,权力领域主体公共政策制定脱离社会领域主体真实需求,政策公共性不足以致难以有效实施,或强制实施过程中容易滋生社会矛盾。因此本文试图建立社区自发性建造公共性理论,并从空间公共性、主体公共性、政策公共性三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经验分别进行基于公共性提升的社区自发性建造引导与管控策略研究,给予社区营造、乡村建设等方面的设计者、管理者可资借鉴的理论支持。研究分为七个章节。其中第一章阐释了研究缘起、对象及概念界定,总体梳理了全文框架以及理论研究路径。第二章总体梳理了社区自发性建造的研究综述,并对现有研究进行评价,得出理论研究的缺失。并通过对社区自发性建造哲学元命题的探讨,引入当代公共性理论与复杂性自组织理论的研究成果,分析具有明显自组织特征的社区自发性建造有着公共性本质。第三章基于公共性与自组织理论演化成果,构建社区自发性建造公共性理论,通过对理论的阐释、内涵的延展以及发展趋势判断,总结社区自发性建造公共性的三个层面:空间公共性、主体公共性、政策公共性。并指明在当下,公共性问题是社区自发性建造的核心问题。第四章至第六章,从空间、主体、政策公共性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的途径,结合实际案例分别研究对社区自发性建造的管控策略,力图构建多角度、多学科交叉的社区自发性建造管控策略。第七章对本文的研究结论、创新性以及未来展望进行了总结。本研究拓展了社区自发性建造的研究范畴,将公共性与自组织理论相结合的理论架构引入社区自发性建造中来,并从公共空间导控、多元共同体建设(尤其是建筑规划师的作用)、适度管控的公共政策多方面进行社区自发性建造管控,提升社区自发性建造公共性。研究成果对破除城乡二元格局、扭转依赖政府主导建设思维惯性、协调公众与公共管控间矛盾有一定的理论借鉴意义。在当下火热的社区营造、乡村建设等社区层面的建设发展实践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也为社区层面提高公共性,增强集体组织能力,建设更好地人居环境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