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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是现代农业经营的重要主体,随着农业市场化、农业专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业企业的合作经营在农业企业经营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研究农业企业合作经营的模式,对农业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采用资料分析法、多点调查法和案例研究法,调查研究了绵阳市19家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农业企业,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分析研究了它们合作经营的原因、做法、运行机制、优点和缺点。研究表明,绵阳市农业企业的合作经营模式可以分为内部型合作经营模式和外部型合作经营模式。内部型合作经营模式包括母子公司合作经营与兄弟企业合作经营模式。母子公司合作经营多建立在企业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兄弟企业合作经营多建立在家族亲情基础上。绵阳市农业企业外部型合作经营主要表现为:在农业生产方面佳昊等农业企业采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产品销售方面益昌等企业采用企业+政府展销平台的合作推广营销模式;在技术合作方面圣康等企业采用企业+合作社+科研单位+政府部门的合作模式;在融资合作经营方面四川美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取企业+农户的农户土地入股融资模式,绵阳市全兴等种子企业采取企业+农户的赊销赊购的相互融资合作模式;在租赁服务方面四川川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合作社的固定资产租赁服务合作经营模式;在产业扶贫方面绵阳市宝华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探索出企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的农业企业扶贫模式。外部型合作经营,在管理上一般采取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互惠互利、合同管理的方式,以便维持合作经营的正常运行;而内部型合作经营通常表现为以企业为核心的分公司或如合作社等其他旗下经营主体的模式进行生产经营。研究发现,绵阳市农业企业在合作经营中存在以下问题:(1)内部型合作缺乏合同为依据的法律基础;(2)外部型合作难以找到满意的合作对象;(3)企业产业扶贫合作经营收益低;(4)农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难度大;(5)不少农业企业发展一体化经营而不考虑合作经营。建议政府要充分发挥对农业企业合作经营的支持作用,为农业企业的合作经营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对合作经营,尤其是农业企业进行产业扶贫的合作经营要财政资助、定向扶持、合作监管。建议农业企业要重视合作经营,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合作经营模式,创造合作经营条件,依法合作经营,善于把握合作经营机会;学会通过合作经营,抱团发展,产生集群效应,创造区域品牌,在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同时,提高绵阳市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本文归纳的农业企业合作经营模式,所提农业企业合作经营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对我国农业企业合作经营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对促进绵阳市农业企业合作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