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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的自由主义伦理思想不仅为西方社会打破封建囚笼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也为之后整个西方的自由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长于宽容而不爱走极端,在激进和保守的冲突中走渐进发展之路,在理性和信仰的交锋中保留信仰的地盘是他的伦理思想的主要特点。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中,如何既迅速推进社会的现代化,又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掌握好二者之间的平衡,他的伦理思想依然有着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首先以洛克所处的时代背景与文化传统为出发点,对洛克的自由主义伦理思想演变的渊源进行考察。第二部分论述自由主义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在考察了道德原则的来源,并得出道德原则不是天赋的而是可以认知的结论后,洛克认为,道德哲学作为哲学最核心的一个部门,其基础也应当是合理而且坚固的,所以他从自然法理论与上帝意志着手,为他的伦理思想寻找一个理性的基础。第三部分是对洛克自由主义伦理思想基本内容的介绍:1.洛克认为道德上的善与恶取决于人们趋乐避苦的本性,主张把眼前幸福和长远真正幸福、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结合,追求最大幸福;2.从法的意义理解道德善恶的根据,道德行为同时受到“两个法庭”的管辖,既要看其是否符合法律,又要看是否出自良心,强调自己给自己立法,并以道德法为基础提出道德关系理论;3.自由是洛克伦理思想的主题,洛克否定传统“意志自由”,把自由落实到行动中,认为人是自由的行动者,追求幸福与人的自由能力密切相关。第四部分则是分析洛克对于如何建立一个善的社会与政府,从而保障人们可以自由追求幸福的构想。要让自由平等的价值深入人心并落实到生活中,不仅需要对个人的改造,也需要对社会的改造,幸福生活的实现依赖于我们生活的社会。最后一部分是对洛克自由主义伦理思想的评价,洛克的思想既有着毋庸置疑的进步意义,也有其所处时代的局限性,通过探讨其进步与争议,从中发掘洛克自由主义伦理思想的当代价值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