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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国境开放、贸易壁垒减少、国家经济管制弱化等一系列的社会变化与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给全世界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日渐频繁的同时,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越过国境的国际行犯罪组织的出现。针对当下日渐成为话题和焦点的这一新的社会现象,本论文会有针对性的进行探讨。 与单纯的国内性有组织暴力犯罪不同,跨国性的有组织暴力犯罪,亦或是说有组织暴力犯罪组织的出现,是有其特定的产生原因的,这些都是根源于其所处的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等因素,并且呈现出固有的特点来。不同的国家,在对于这种有组织暴力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上(即对于有组织暴力犯罪行为的法律界定和打击方式)不尽相同,应对有组织暴力犯罪的措施也各异。但是,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体现在对待有组织暴力犯罪的重视度上。因为有组织暴力犯罪具有异常的危害性,所以一般在刑法中对于有组织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也是相对严格的。 目前,随着中韩两国在经济等多方面的关系日渐密切,中韩两国的犯罪组织在民间的交流也变得频繁,他们不仅仅局限在一国国境之内,而是越出国境展开国际性犯罪活动。因其犯罪所具备的跨国性,无论在韩国,还是在中国这些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暴力性组织犯罪都给两国带来了绝对性的威胁。令人担忧的是,其所进行的组织犯罪也呈现持续、多样化增长的态势。这绝对不是一个国家能单独解决的问题,如何应对国际化的暴力性犯罪组织是各个国家需要共同面对的一个挑战。 面对跨过性质的犯罪行为,仅靠一方国家的刑事政策很难找出完善的解决政策和应对方案。这需要两国把完善的国内刑法和反洗钱法等刑法上的法律规范相互结合起来,也需要把国内立法和国际公约进行适当的结合,同时,还需要实现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从单一国际刑事上的合作发展为刑事、行政、金融等多元合作的飞跃,建立能够管制国际犯罪的国际合作性法律系统。 基于上述观点,本论文在第一部分中,首先比较和分析中韩两国有组织暴力犯罪的法律界定,同时分析两国现存有组织暴力犯罪的特点;在第二部分中,针对中韩两国有组织暴力犯罪的形成原因进行比较;然后在第三部分中,针对中韩两国关于有组织暴力的预防与对策,进行比较和分析;最后,在第四部分中,将在反思中韩两国现有的有组织暴力犯罪应对策略的基础之上,提出中韩两国共同应对有组织暴力的合作方案,从而共同抵御以恐怖事件为代表的有组织暴力犯罪行为,这也是本次论文研究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