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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体系的新成员,蕴涵着极高的市场价值和商业利润,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流动是不可避免的,它为市场竞争注入了活力,促进了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不可否认,人才流动所引发的商业秘密流失问题却日益严重。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特定的财产信息,秘密性是其本质特征,一旦丧失便永远丧失。因此,事后的法律救济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作用往往是有限的。如何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成为各国学说和立法所关注的重点。竞业禁止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事先预防措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为了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雇主常和雇员之间签定竞业禁止合同。竞业禁止保护商业秘密的优点在于,它不要求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实际发生,只要雇员一旦就职于与原雇主业务相同的企业,就推定其侵权行为成立。竞业禁止,不可避免地产生权利冲突,它对雇员的择业自由权甚至生存权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何在竞业禁止合同中确立合理的范围,实现雇主、雇员、社会三方利益的平衡,是解决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问题的关键所在。基于此,本文以商业秘密保护为视角,分为三个部分来进行探讨。第一部分,竞业禁止和商业秘密保护的一般理论。首先,论述了竞业禁止的历史沿革、分类及其法律特征。其次,通过对商业秘密涵义的分析,总结出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经历了法外利益到法权利益的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合同法理论、侵权法理论、反不正当竞争理论。再次,分析了竞业禁止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关联,指出竞业禁止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有效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第二部分,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引入。首先,分析了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引入的必要性。其次,从目的正当、诚实信用、合理竞争、契约正义、利益平衡五个方面论述了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正当性。再次,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台湾地区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引入的经验,得出需要对竞业禁止加以合理的限制,以维护雇主、雇员、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第三部分,竞业禁止合同与商业秘密的保护。首先,根据前文的论述,确定竞业禁止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员范围、业务范围、地域范围、期限、补偿给付五个方面,并就五个方面如何来进行合理的限制作了具体的分析。其次,探讨了违反竞业禁止合同的民事责任,对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竞业禁止义务的免除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