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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吉林省延边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从2008年开始起步,自2009年国家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开展起来。吉林省延边州也同全国一样,逐步进入实施阶段,成为吉林省首批全面实现国家试点的地区之一。开始实施新农保试点以来,众多学者在新农保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及其实施的效果如何等方面做出了不少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有效措施及对策建议。目前,新农保已经经过5年,共三批的试点,在此过程中其经办服务是否符合新形势的新要求,是否满足新农保试点过程中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等方面做出的研究相对较少。与新农保的实践相比,经办服务问题存在滞后性。2011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把社会保险经办单独作为一个章节,详细规定了社会保险经办的权利及职责等方面,以法律的手段监督并保护社保经办机构的职责及义务,充分肯定了社会保险经办在社会保险系统中的重要性。本论文以吉林省为例,研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的意见和策略等问题。本论文通过对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光荣村新农保参保和领取人员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参保人员对新农保经办服务的满意度如何,同时,通过对新农保经办服务人员的问访,认识新农保在经办服务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调查数据进行系统地分析,从新农保参保人员和经办服务人员两个角度找出存在的问题。从参保人员角度,存在政策了解度低、经办人员能力问题、养老金待遇问题等;从经办服务人员角度,存在经办队伍问题、工作待遇问题、督导服务问题、关系转移问题等;并做出这些问题存在的成因分析,具体包括缺乏相关制度、政府投入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及经办员业务培训不足,缺乏绩效考核体系等。最后,针对这些问题,相应的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搭建好政策平台。(2)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经办服务效率。(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经办人员绩效考核体系。(4)增设经办人员编制,加强新农保经办业务水平。(5)完善资格认证,提高督导服务能力。(6)增设网点分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