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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实现了区域间的基本均衡,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的政策目标得以基本实现。目前,我们所取得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浅层的、表面上的均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仍有待于提高。促进我国县域义务教育的内涵式均衡发展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话题。县域义务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是相对于外延式发展模式来界定的,主要是从学校教育活动的本质特征出发,尊重人的差异性特征,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人的全面、协调发展。 笔者主要是从教育起点上的内涵式均衡、教育过程中的内涵式均衡以及教育结果上的内涵式对义务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模式进行了较为深刻、细致地分析。在县域义务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公平”与“差异”两者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这也是许多学者比较容易感到困惑的地方,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阻碍因素主要表现在课程设置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教学方法过于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相对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主客体二元对立思维严重阻碍了良好师生关系的构建以及教育行政本位思想影响严重,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性等方面。针对上文的分析,笔者提出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的对策与建议,主要包括中学教育应该承担起升学与就业的双重目标;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实行小额班级授课制模式;整合不同类型的课程模式;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笔者希望通过本论文的撰写,深化我们对于县域义务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模式的理解,充分认识并分析我义务教育阶段阻碍内涵式均衡发展的因素,结合具体有效的措施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的内涵式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