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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在第二、第三产业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积累之后,以国家投资为主,以农民为主导,全面改变农村经济文化不发达的落后面貌为目的的重大实践活动。在威宁这种样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实施新农村建设,是由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向处与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转移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在取得了一定的新农村建设经验后展开的。牧场组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试验点,该组是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观风海镇李子沟村的一个完全由苗族构成的自然组,是典型的苗族文化类型村寨。传统经济收入方式以放牧为主,农业种植业并不是牧场的主要收入方式。新农村建设对牧场组的文化经济产生了影响:文化上,新农村建设带进了新的文化信息,促使牧场组苗族更进一步增加了对外面的认识,改变了牧场苗族的文化生活内容,提高了牧场的教育入学人数;经济上,国家的大量投资改变了牧场的居住生活条件,带来了一部分苗族的收入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牧场苗族的经济结构。随着新农村建设在牧场的逐渐接近尾声,一些问题也显现了出来:文化的发展和经济的提高,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即没有达到以牧场苗族文化带动经济发展的目的。牧场组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从大的环境来看,有苗族文化内部自身的原因和外部周边多民族杂居所产生的文化、经济差异所产生的交流不通畅所带来的原因。牧场新农村建设是以牧场苗族文化要素,传统养殖业为切入点作为突破口,全面带动牧场经济的发展。在牧场新农村建设当中,对苗族养殖业作为立项投资选点时,并没有考虑到牧场苗族的特殊文化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文化,所具有的文化性制约作用,没有把文化的的投资作为重点。在对牧场进行投资时,并没有充分考虑苗族文化的过程制度性、物质技术性、精神性要素对经济的制约作用。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需按照中央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导力量,发挥出苗族文化的积极因素的作用。文化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教育的作用,尤其像牧场这种样的苗族村寨,以教育的发展克服内外信息交流不通畅所产生的阻碍作用。苗族文化是经历了历史检验的文化,在其文化里包含许多优秀的文化要素,要充分发挥它的积极作用。随着牧场组新农村建设的即将结束,牧场组的新农村建设,为发展威宁县苗族村寨经济文化建设提供了以下可供借鉴的方法和理论:从方法上来说,对苗族村寨进行投资选点时,应尊重当地苗族的意见,强化当地人的积极参与性;从理论上来说,以苗族文化积极要素作为投资选点,要考虑到苗族文化的制约性,只有加强教育的作用,培养经济文化带头作用的人才,才能发展经济,带动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