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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政府为了实现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等方面的目标,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的前瞻性工作,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否将直接影响着规划区域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耕地资源被视为最宝贵的土地资源,承载着人类日常所需的粮食和各类作物的生产大任,区域耕地资源的生产能力,直接关系着整个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制定中的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整理等工程实施后的新增耕地补充,带来的不仅仅是耕地数量和空间分布上的变化,随之而来的耕地产能的规划前后的变化,本研究根据农用地分等和产能核算的理论和方法,以福建省诏安县为例,通过规划前后,即2005年和2020年的耕地资源产能核算,预测并比较分析规划方案的实施在耕地产能方面所带来的变化,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由此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方面的效益变化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控研究,得出的结论主要有:1、规划前后诏安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略有降低,至2020年规划末期全县耕地产能在实际产能、可实现产能和理论产能三个层次的产能较2005年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2、综合评价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诏安县耕地产能所产生的变化和影响,得出诏安县在经济建设的预期成就是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双双损失的前提下取得的;3、诏安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贯彻落实科学规划战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提高部分乡镇的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对于维持县域耕地产能稳定,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有效可持续利用做出了贡献;4、至规划末期还有接近8年的时间,诏安县若能通过深化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的实施开展,科学制定开发整治计划,统筹安排全县的整治布局和开发力度,加大科技和财政投入,全县的耕地生产潜能还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挖掘和利用,能够进一步提高区域粮食单产,避免研究核算中所出现的产能减少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