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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改制重组步伐随之加快,许多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方式发生了极大变化,传统的税务稽查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下的企业生产管理的实际。特别是针对规模较大的企业,税务稽查部门难以保证对其进行税务稽查时有较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2011年辽宁省国税局首先提出了将风险导向审计运用到税务稽查检查工作中,形成一种专门的检查方法,将其命名为税务稽查审计型检查方法。在税务稽查中使用税务稽查审计型检查方法能够提高稽查效率与工作质量,使稽查工作的开展更为规范,能有效减少稽查工作中的遗漏,使检查范围更为全面但不失重点,也体现出服务纳税人的理念。但这一检查方法工作量较大,对人员要求较高,且无法解决人员素质、稽查威慑力较弱等问题。本文对税务稽查审计型检查方法提出的原因与背景、发展现状、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阐述。归纳了传统税务稽查流程与税务稽查审计型检查流程的主要内容,并将两者进行比较。通过对目前昭通市与昭阳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的分析,说明了在昭通市以及昭阳区国税局税务稽查中使用税务稽查审计型检查的必要性。分别对增值税稽查与企业所得税稽查案例进行分析,通过对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纳税遵从评价四个环节的分析,针对昭通市昭阳区国家税务稽查局使用审计型检查方法提出相关建议:可以根据行业类型与规模进行分类,针对不同行业设计不同的底稿类型;在税务稽查中重视重要性水平的使用以精简检查范围;扩大纳税遵从评价范围,使其涵盖内容更加丰富。此外,对昭通市昭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工作当前自身面临的困难提出提高稽查人员专业水平、扩大稽查人员数量以实现部门独立等建议以更好的开展税务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