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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信息,让社会公众第一时间知晓突发事件真相,一方面有利于突发事件中公众压力的缓解,使公众趋利避害,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另一方面,则有利于政府及时组织、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全力应对突发事件,促使突发危机得到平稳化解。因此,建立和完善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是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文章在研究当前我国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分析出现行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的缺失及其缺失的原因,并进行实证分析,探索完善我国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途径。为此,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积极探索创新,找出创新我国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的路径和对策是文章的主要目的。文章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介绍了本文的写作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方法等,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第二部分对政府应急信息公开的相关理论做了系统的论述,明确了政府应急信息管理以及政府应急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第三部分着重分析了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的缺失及缺失的原因。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现在:核心制度的匮乏、配套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失范。之所以存在以上缺失主要是因为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的供求不足,路径依赖,制度的刚性以及制度变迁中的博弈。第四部分引用地方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证进行分析,用来支持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缺失的有关理论。第五部分是基于前面章节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后得出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的创新性建设和完善化发展。只有不断地加强和完善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应急信息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使公民知情权得到更有效的法律保护,公共权力得到更有效的实施,政府应急信息公开法制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