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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属于我国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我国在1987年进行了土地管理政策改革,制定了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为土地的征用、开发和出让提供了合法依据,同时也为地方财政带来了一项不稳定财源,所筹集的土地出让金为我国地方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土地出让金作为出让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的收入,一方面,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筹集资金用于地方发展,同时也能给失地公民带来一笔较多的一次性收入;另一方面,由于土地数量是稀缺和有限的,显然仅依靠土地出让来获取地方发展资金是不可持续的,而且土地出让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负面问题:农民既失地又失业、房地产泡沫化、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以及土地资源利用的代际不公平等。因此,基于现行分税制改革的视角对土地出让金制度和地方财政的不良关系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从土地出让金的概念、特征入手,深入挖掘土地出让金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相关理论依据,包括财政可持续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和政府竞争理论,随后以理论依据为基础贯穿全文,对我国土地出让金与地方财政的预算、收入、支出、债务关系进行研究。在分析了我国土地出让金与地方财政关系现状的基础上,深入透彻地研究了目前我国土地出让金与地方财政的不良关系造成的负面效应,并剖析了主要原因。然后,通过借鉴国内外较为成熟的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分税制的发展方向,构建了土地财政的治理方案,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采用了定性和定量分析法,依据分析结果展望了土地出让金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发展前景,希望能够对土地出让金制度及土地出让金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规范化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