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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走马楼吴简的出土,补充、完善了三国文献的重要缺环,是二十年来考古学界的重大成果之一,为三国吴史研究提供了重要材料。目前,历史学界有关探讨最多,将吴简作为鲜活语料,从汉语史角度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仍较少见。
以吴简词汇为例,本文在汉语史理论方面完成如下工作:
目前学术界尚无全面描写、分析吴简复音词的成果,我们借鉴程湘清、刘叔新先生汉语描写词汇学的有阗方法,首次开展此项工作。研究结论有三:第一、全面描写吴简复音词,总结构词类型。817个复音词中未见单纯词。合成词中,偏正式526个,占复音词总数的64.5%。这说明,偏正式复音词是吴简中最重要的门类。没有出现重叠词、单纯词等构词方式,但增加了连动式复音词类型,这在先秦两汉语料中亦不多见(详见第二章第三节、第五节)。
第二、采用不同方法描写偏正式复音词。其中,偏语素表示性质或属性的171个词汇中,除采用“正语素表示人或事物→偏语素表示性质或属性”的两层划分外,更据“正语素”所表示的内容或类型,作进一步分类。这种分类借鉴了经济史、制度史的有关思想,以及词汇文化属性或概念属性等线索(详见第二章第三节)。
第三、概括吴简复音词的特徵及在汉语词汇发展史上的地位.与《论衡》、东汉佛典、《搜神记》、《世说新语》等时代相近语料不同,吴简偏正式复音词数量最多,联合式居第二位,支配式、补充式、附加式等复音词数量极少。与两汉时期有关文献相比,吴简复音词比例达71.2%,复音化程度有明显提高。其与《三国志》等文献相类,复音词迅猛发展,以绝对优势取代单音词的主导地位(详见第二章第五节)。
目前罕见借鉴现代语言学理论,分析吴简复音词的作品。本文吸收义素分析法、认知语义学有关思想,分析吴简词汇词义。结论如下:第一、调整义素提取方法,得出词汇更加准确的义项。本文从社会分层理论、财政管理等方面入手,调整提取义素方法,总结出“吏”类、“米”类词汇的规范、准确义项。这是义素分析法分析出土文献复音词的重要尝试之一(详见第三章第二节)。
第二、本文采用“原型属性清单列举→制表统计属性情况→排列原型序列”之法,总结“吏”类词汇的原型序列,列举“米”类词汇的原型及范畴情况。这是运用认知语言学理论,分析吴简词汇为数不多的探索(详见第三章第三节)。
本文在汉语史应用研究方面,完成如下工作:
第一,总结吴简新词新义,可为《汉语大词典》增加新词129个,增补新义项21个,纠正误释义项2个,提供准确义项8个,提供更早书证20个;以上研究中,传世文献罕见的专有名词有工22个,占吴简复音词新词新义数额的71%,更加印证了专有名词在吴简复音词中的地位和重要研究价值(详见第四章)。
第二,词汇考释部分的创新有如下方面:
一、新义掘发.1、学术界仅给出“财用钱”的简单说明,本文除归纳“财用”有“政府办公物资,属财政支出范畴”义项外,遗从财政管理角度,复原财用钱收支过程,并给出规范、准确的义项。即徵之於普通民众、用於官府各类行政机构采购笔墨、纸张、封泥等办公用品的一种税目;徵税对象为户中成丁(属於人头税的变种);而“财用”之名则说明,此税起徵阶段有政府采购办公用品“专款专用”的性质(详见第五章第二节)。
2、学术界罕见吴简“禀米”、“禀斛米”的讨论。“禀米”、“禀斛米”与“廪米”、“廪斛’、“禀斛米”义同,与“稍食”、“月食”、“廪食”等义近,即按月由官方供给服役庶民百姓的口粮米。其与普通“税米”等租税的折算比例为100:96,属财政支出范畴。其收支过程为:仓吏经办“税米”、“盐贾米”等物资入库,根据孙吴早期财政管理的要求,将之以“禀斛米”、“禀米”之名调出,转运、拨付并下发给吏人(详见第五章第三节)。
3、阗於“冬赐布”,目前未见有关探讨。其义为徵之於民间、缴之於府库,或用於每年定期举办的“腊赐”(“冬赐”),或作为俸禄的一种,赏赐群官之用的布匹类实物租税。其徵税区域覆盖全境,纳税主体是大男、男子等底层百姓,税率为定额税。缴纳期限一般在当年三月至十一月。另外为满足“冬赐”之需,遗通过(临时)微调、政府采购等方式加以解决(详见第五章第三节)。
4、“从史位”与“从掾位”性质相同。从“编任资格”角度来看,作为“正编”员吏之一,“从史位”为郡县自辟“散吏”,参照掾、史“比秩”,享有掾、史的地位,但无掾、史名分和职权;与“职吏”不同,作为“备吏”(备用之吏)或助手可承担事务性工作,将来有转换身份、充任正式职吏甚至升职为官的可能。另外,学术界从服役年龄入手,提到“大男”、“大女”、“小男”、“小女”分别指成年或未成年的男女,本文认为这些词汇分别有“男性(女性)户主”及“未婚嫁儿子、女儿”的义项(详见第五章第四节)。
二、方法创新。除借鉴文化语言学有关理论外,考释“租米”、“限米”等租税词时,我们充分借鉴财政管理的有关理论与方法,着重从税制要素分析入手,概括词汇准确义项(详见第五章第三章)。